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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报11起村社换届违法违纪案,严查严处零容忍

2017年04月19日 10:43:59 浏览量: 来源:甬派客户端 作者:黄合

  严肃处理绝不容忍

  触碰红线,破坏规矩,违背底线,这是此次村社换届一开始就反复强调予以禁止的。对此,我市各地坚持第一时间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通报一起,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在余姚市四明山镇宓家山村宓某等拉票贿选案中,余姚市纪委分别给予宓甲留党察看两年处分,宓乙、俞甲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宓丙、宓丁、宓己、宓庚、宓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余姚市公安局分别给予宓甲行政拘留7日处罚,给予宓乙、俞甲行政拘留5日处罚。

  在奉化区松岙镇海沿村李某等拉票贿选案中,最终镇党委给予李甲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李乙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给予收受好处的胡某、李戊、李己党内警告处分。奉化区公安分局给予李丁行政拘留7日处罚。

  在北仑区小港街道大石门村王某等拉票贿选案中,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对蒉甲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对蒉乙作出行政警告处罚,北仑区小港街道党工委给予蒉甲党内警告处分。

  在这些通报的案例中,不仅是贿选者被取消候选资格,接受组织处分,那些接受贿赂的或者协同进行贿选的,也一律被严肃处分。

  “值得肯定的是,此次换届中广大群众积极通过举报、信访等多种方式,及时提供各类线索,让那些顶风作案的违法违规者无所遁形,从而在全社会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风气。”市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

  截至目前,宁波市信访量较上届同期下降60%,未发生因换届引起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