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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通报11起村社换届违法违纪案,严查严处零容忍

2017年04月19日 10:43:59 浏览量: 来源:甬派客户端 作者:黄合

  “团伙”“圈子”坏规矩

  “你一票,我一票,抱团组合,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在已通报的案例中,除了贿选,也有不少结成所谓的“同盟”“圈子”,破坏正常选举秩序的违规行为。

  3月23日,北仑区小港街道大石门村村民王某为竞选村委会主任,伙同本村党员蒉甲、村民蒉乙先后到3户村民家中,以每户送1条香烟的方式进行拉票。

  3月31日,宁海县跃龙街道莘村党员王某(非候选人)采用打电话和当面打招呼等方式,私自向多名党员进行违规拉票,搞非组织活动,破坏党内选举制度。

  2016年11月,象山县西周镇弘瀛村村民周甲为同村参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竞选人周乙争取选票,给予村民张某500元,希望张某在村委换届选举时投周乙一票……

  在这些案例中,破坏选举制度的,往往不是一个人行为,而是几个人结成的小团伙,有目的地进行贿选或干扰正常选举。

  3月28日,宁海县黄坛镇峰山村党支部进行换届选举,在正式选举前一晚,村支委候选人蒋甲、王某与党员蒋乙、徐某协商,约定抱团组合参与支委竞选,并分头负责联系本村各自要好的党员进行拉票,要求选举蒋甲、王某、徐某(非候选人)为新一届村支委,设法让另两名候选人落选。

  此案经查处后,该 镇党委分别给予蒋甲、王某、徐某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参与策划的蒋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4人的党员组织关系转入镇整转教育支部。同时,镇党委作出峰山村党支部选举结果无效的决定,于4月1日重新组织选举。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