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形态”的七种精细分类
“第一种形态”的七种精细分类
2017年02月25日 10:29:14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黄琴
在实践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中,最难、最关键的是第一种形态的运用,而在基层单位,“第一种形态”也最常见、最前端,是第一道防线。
本着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杭州市江干区纪委制定出台了“第一种形态”的具体操作细则,一口气亮出了“七种武器”,即综合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民主生活会、通报批评、告诫和诫勉七种方式。
为了便于操作,该操作细则对“第一种形态”的七种运用进行精细分类、划定,明确了实施主体、适用情形、实施程序“三个具体化”,共列举了44种具体情况,让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参照实施。
比如针对“批评教育”这一项,江干区明确了适用情形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违反有关制度规定,情节较轻的”“作风和效能方面存在问题,情节较轻的”“对管辖范围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及其他违纪问题查纠不够坚决的”等6种情形。
“我们对每一种方式,都在前期进行了充分调研和讨论,我们发现基层其实早已经在进行‘第一种形态’的实践,比如处理一些苗头性问题或是倾向性问题,但是没有一个系统的操作细则,都靠各地自己摸索。”江干区纪委有关负责人说,出台这份具体细则,是为了让基层处理苗头性问题有章可循,实现“防病治病”目的。
“区里出台了‘第一种形态’操作细则,我们在监督执纪抓早抓小上就有了‘工作指南’,什么情形应该进行谈话提醒,什么情形应该进行民主生活会等都一清二楚,也让我们抓早抓小工作更有底气。比如,群众反映干部配偶、子女、亲属等在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经调查情况并不属实,但存在苗头性情况,还是需要提醒的。”彭埠街道纪工委书记曹国富说。
这“七种武器”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组合使用,并且都做到“全程留痕”,让程序更加规范。不久前,笕桥街道一位社区书记,除了被提醒谈话外,还拿了个“通报批评”。
“我们接到群众举报,说社区有五六百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笕桥街道纪工委书记徐旭升告诉记者,他们立即展开调查,发现原来是社区干部为了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加盖的仓库,自己没有拿一分好处,但这件事没有经过规范的程序讨论,所以虽然社区干部没有违纪,但我们还是要进行问责。”笕桥街道纪工委书记徐旭升说,根据操作细则,除了找社区书记谈话外,他们还对他的行为进行了全街道通报批评,让其他党员干部引以为鉴。
2016年,江干区累计开展提醒谈话962人次,批评教育46人次,谈话函询39人次,通报批评10人次,民主生活会58次,告诫2人次,诫勉5人次。通过全面实践“第一种形态”,江干区让干部间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常态,推动干部中的一些问题得到及时纠正和解决,也带来了信访的下降。2016年,江干区信访总量和重复信访量分别同比下降27.7%、25.7%。
杭州市江干区闸弄口街道纪工委对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吴某就“工程管理招投标事宜”进行提醒谈话。 尹佳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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