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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纪检派驻工作一周年 从严执纪显实效

2016年11月24日 15:18:49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丽水市纪委

  强化监督,“编外巡视组”常驻不走

  “9月份已完成开学工作部署、党建和纪检工作专题分析会、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等10项重点工作,10月份重点工作有网院教育新生入学测试、机关改革一般干部双向选择……”每月25日,丽水电大定时向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报送《重要工作事项报告表》。

  为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新探头”作用,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突出“驻”的优势,紧盯“三重一大”事项等监督重点,探索推行《重要工作事项报告制度》,推动了事后被动监督向事前主动监督的转变。5月份,纪检组在审核《重要工作事项报告表》时发现,有被监督单位存在单月公务接待次数相对频繁等问题,立即对该单位领导开展廉政谈话,了解公务接待相关情况,并对加强制度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谈话后,该单位迅速进行整改落实,完善了有关制度。

  派驻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组针对干部与企业主交往中存在的官商勾肩搭背、谈商色变等错误倾向,推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台《干部服务企业、廉洁从政十项规定》,以“负面清单”形式,规范政商交往行为,逐一列出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清晰划出政商交往“清”的底线,减少了官商交往滋生腐败的机会,构建“清”“亲”融合的良好发展环境。

  派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组针对驻在单位行政权力集中、廉政风险点多、监管服务对象范围广的特点,推行行政相对人跟踪测评机制,将驻在部门的监管服务对象列为测评对象,通过问卷调查进行跟踪测评。在回收的200余份有效问卷中,纪检组经过调查核实,向驻在部门党组发出监督建议书2份,提出监督建议16条,对2名涉及落实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

  严格执纪,“四种形态”治病救人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年来,丽水市纪委各派驻机构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紧盯驻在部门、综合监督单位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等问题,通过及时走访、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坚持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和警示教育,预防党员干部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形态嬗变,真正做到监督全覆盖、探头齐发威,实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目的。

  “经纪检组提醒后,我们及时查找出了自身存在的部分工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并把问题准确解决在了抓早抓小的阶段,这是一种很好的警示。”丽水经济开发区第一中小学校长翁立辉说。

  派驻市旅委纪检组到岗不久开展了第一起执纪问责,纪检组负责人表示,这让大家深刻体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良好教育效果,并给纪检组下一步如何突出重点,以敢于亮剑、敢于执纪问责、敢于担当的精神,更加精准的实施监督探索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

  对那些游离在纪律之外的干部,派驻市府办纪检组运用问责利器,狠刹歪风。今年以来,该纪检组已立案调查2人,督促诫勉谈话2人,廉政约谈5人。对2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提醒,对在巡察和信访反映中发现苗头性问题的2名党员干部进行了函询谈话。

  各县(市、区)派驻机构在实践“四种形态”中,不断提升监督实效。如青田县纪委派驻机构立足时间跨度、空间广度、动态准度三个维度,建立“三维”廉政档案,努力实践“第一种形态”,抓实监督执纪问责工作。15个派驻纪检组全面推进61家综合监督单位“三维”廉政档案建设,实现对1000多名中层以上干部的立体监督。通过动态管理监督对象,该县派驻机构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共发现问题55起、党政纪处分3人、通报2次,提供问题线索并最终立案13件次。

  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派驻纪检干部必将成为反腐倡廉的生力军,敢于监督、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定能成为纪检工作“新常态”。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