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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精准发力

嘉兴秀洲:派驻监督充分释放“探头”力量

2016年11月24日 10:55:54 浏览量: 来源:嘉兴日报 作者:陆成钢  姜国民 赵小琼

  “你局在委托第三方进行商品检验检测方面存在着选择检测机构不够规范、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大额检验检测费用支出未经局党委班子会议集体讨论等问题,请进一步深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委托第三方进行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规章制度,进一步落实‘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制度。针对以上意见建议,请你局于2016年8月底前将整改意见书面提交纪检组。”这是嘉兴市秀洲区纪委综合派驻第五纪检组在对某区级机关部门开展专项监督后的反馈意见。这也是秀洲区纪委对派驻机构进行改革后,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一个具体事例。

  据秀洲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12月,秀洲区纪委按照全面派驻、分类设置、职能明确、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行了改革完善,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两种形式,共设立9家派驻机构,其中综合派驻5家、单独派驻4家,在全区43个区级机关部门中实现了派驻机构的全覆盖。

  “派驻机构全覆盖之后,如何加强和规范派驻纪检组的工作,秀洲区积极探索,在全市率先出台了《秀洲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规程(试行)》,明确了派驻纪检组的工作流程、职责和责任,发挥了派驻纪检组“驻”的优势、“派”的权威,确保派驻机构高效运作。”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抓早抓小,创新派驻监督方式

  根据《工作规程》的规定,秀洲区各派驻机构承担着对归口部门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六项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三重一大”事项、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监督的重任。

  去年以来,秀洲区积极创新派驻监督方式,聚焦归口部门的人、财、物、事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点对象,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根据归口部门的特点,今年对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注重在项目程序、项目施工管理、资金给付等方面发现问题。目前,相关单位已经制定了整改计划,正在逐项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区纪委综合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俞文熙介绍。

  第一纪检组在列席部门重要会议时纠正提醒不合理事项4项,第二纪检组对归口部门党委(党组)102项“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进行监督,第三纪检组对区交通、水利等部门招投标事项进行监督18次,第四纪检组开展信访调查5件,第五纪检组参加纪律审查2人次……截至目前,各派驻纪检组开展专项监督8项,开展专项函询6项,监督归口部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169项,开展招投标监督检查88次,监督人事招考招录44次,列席归口部门党委(党组)会议224次,纠正提醒不合理事项12项,派驻监督成效显著。

  “根据区纪委综合派驻第五纪检组《监督意见书》的反馈,这家区级机关部门将委托第三方进行商品检验检测列入政府采购,落实了‘三重一大’事项上会制度,着手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较好地发挥了监督‘探头’的作用。”区纪委综合派驻第五纪检组副组长李忠明说。

  挺纪在前,把握“树木”与“森林”关系

  对3个区级机关部门的3名科级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对区级机关某部门的4名中层干部诫勉谈话,对4个区级机关部门的110余名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这是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在严肃执纪问责方面交上的“成绩单”。

  派驻机构改革以来,秀洲区各派驻纪检组综合研判“树木”与“森林”的关系,重点紧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不执行党章要求等问题,综合运用廉政约谈、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组织调查等方式,严肃执纪问责。

  区纪委驻区公安分局纪检组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提高主动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能力,对在执行“六项纪律”及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去年底以来,该纪检组已对13名在执法办案工作、遵守纪律规定等方面存在的轻微违规违纪民警和协警分别作出了相应处理,其中,警诫5人,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2人,提醒谈话1人;对两名协警分别作出辞退和调离原部门;其中有4名部门中层领导因管理不到位被追责处理。

  秀洲区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各派驻机构针对群众反映的归口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含集体廉政谈话)220余人次,办理信访举报9件,开展正风肃纪68次,有效防止了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了派驻监督的“探头”力量。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