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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咋就泄露了?

2017年04月26日 09:04:59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蔡琳

  “我原先以为你们官官相护,把我的举报信转给被举报人了,现在这个处理结果我很满意。”

  苍南县纪委日前查处了一起泄露举报信息、对抗组织审查案件,也化解了龙港镇中段村信访举报人王某对组织的误解。

  原来,王某曾到苍南县纪委实名举报该村村委会及村老人协会涉嫌倒卖土地使用权的问题。为确认违法事实,县纪委将信访件转交由苍南县国土局纪委处置,该委收到转办件后,通过内网系统转交给城东国土站站长周煜章调查,但并未按照规定隐去举报人的信息。至此,信访件已经顺利地进入到调查处理阶段。

  然而,周煜章为及早报结调查结果,违规将举报件直接发给了中段村党支部书记王振杰,而王振杰恰恰就是被举报的村干部之一。按照事后周煜章的说法“因为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在农村基层比较普遍,所以想通过村党支部书记了解具体情况,希望用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王振杰看到自己被举报了,立刻联系到了该村原党支部书记王乃利,希望他出面调解。王乃利随即答应下来,并立刻找到王某来调解此事。得知自己的举报信息被人泄漏,王某当场傻了眼,第二天一早,他就来到了苍南县纪委信访室,反映举报信息泄露的问题。

  接到王某的反映后,苍南县纪委十分重视这个泄密事件,立即成立调查组,由信访室直接查办,要求从严从快追究泄密人员责任,必须给信访举报人王某一个交待。

  为了尽快查实案情,办案人员调阅相关人员手机通话记录和王某手机微信信息,综合分析后,决定先顺藤摸瓜,王乃利首先进入调查组的视线。在谈话询问中,王乃利先是百般抵赖,最终在铁证面前承认将涉密举报材料照片通过手机微信转给王某看,但拒绝说明其照片的来源,称自己在社会上混不能出卖朋友。而且其为了逃避调查,删除了微信信息并更换了新手机。

  王乃利未如实供述案件细节,这给案件调查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办案人员又对接触过举报材料的周煜章等6位国土部门工作人员一一进行谈话询问,第一次的调查并没有得到理想的答案。作为案件的关键人物周煜章面对调查组的询问,坚决否认自己存在泄密行为,而且还信誓旦旦地写下了从未泄密的承诺书。

  就在调查陷入僵局时,调查人员从周煜章、王乃利的手机通话记录中发现,两人有连续互相通话记录,并且两人都与中段村党支部书记王振杰保持密切联系。“周煜章把信访件及领导批示件转发给我。看到自己也在被举报之列,一时有些心慌。”面对调查人员所掌握的证据,王振杰坦白,为了尽快解决此事,他将举报材料拍照并通过微信发给王乃利,拜托他出面调解。

  “我自己保密意识差,没想到不仅没有解决事情,还激化了矛盾,给组织带来了这么大的麻烦。”周煜章后悔地说。

  同时被立案调查的王乃利更是唏嘘不已:“真是好心办坏事,我也就想调解本村纠纷,却没想到自己还因此受到责任追究……”

  最终,县纪委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周煜章、王振杰、王乃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调查中发现的有关中段村土地使用权的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县国土局纪委因信访件管理混乱也被通报批评。

  案例警示

  信访举报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是社会公众对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进行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形式。尤其是实名举报,要切实保护举报人,必须严格办理程序和传递范围,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的单位、被举报人及其他与案件检查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广大纪检干部和工作在一线的执法人员要切实保护好举报人的隐私,这同样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