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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了 “面子” 受了处分

2017年04月25日 15:05:5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朱诗意 张海兵

  桐庐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起为百江镇人民政府林技员兼该镇小京村党总支书记朱关沛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

  2016年11月,桐庐县纪委接到上级纪委交办信访件,反映百江镇林技员兼该镇小京村党总支书记朱关沛顶风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利用为其女操办婚宴机会,违规收受小木厂老板、村干部等礼金的问题。

  桐庐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百江镇纪委,立即对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在调查人员找朱关沛本人调查核实时,朱关沛当即承认了其在操办女儿婚宴时,违规收受小木厂老板、村干部等管理服务对象21人的礼金共计1.09万元的情况,并表示愿意接受组织处理。

  “当时我就想把礼金退还给他们的,但最终还是输给了自己的侥幸心理和“面子”借口。说到底还是因为自己,纪律和规矩意识淡漠,对党规党纪缺少敬畏之心。”朱关沛懊悔地说。

  2017年1月16日,经中共百江镇委员会研究决定,给予朱关沛党内警告处分。

  提醒:

  本案中,朱关沛知戒之所在,却明知故犯,是眼中有戒,心中无戒,因而行差踏错。所谓的侥幸心理和“面子”借口,其实是戒惧不足,败于贪念。共产党员只有心中正直有戒,才会行有所界。

  纪律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十五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责任编辑:林庭宇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