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辞职能拿年终奖吗? 提前走人要付违约金吗?
年底辞职能拿年终奖吗? 提前走人要付违约金吗?
2016年12月26日 15:19:52 浏览量: 来源:温州晚报 作者:张银燕
年底将至,一些人又开始谋划新的职业规划,与老东家解除劳动关系成了他们必过的一关。
不少朋友纷纷说出了自己的困惑:
"我想提前辞职,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现在辞职,是不是拿不到年终奖啊?"
"我想走,公司也不想留,是拿两倍赔偿还是经济补偿呢?"
劳动者想解约还要支付违约金?
市民李小姐留言:去年夏天我应聘到某公司上班,并与公司签订1份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如果我提前解约需支付违约金1万元。今年,我考上事业单位。当我递交辞职报告时,遭到公司拒绝。我感觉自己确实违反了合同,就主动放弃公司此前拖欠的三个月工资,去新单位报到了。谁知,公司却以我违约为由,诉请法院判令我支付抵扣三个月工资外的违约金2500元。我想问一下律师,我要赔偿违约金吗?
律师点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2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另外该法第23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同时,该法第25条特别规定,除了第22条、第23条的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使约定了也是无效的。
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违约金只限于"服务期限的限制"和"竞业禁止的限制"这两种情形。除此之外,即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违约金另有约定,也可以认定为无效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也不能据此向劳动者提出赔偿。
结合本案,李小姐是否要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主要还是要看该违约金是否属于以上法定的两种情形,如果不是,则无需支付违约金,反之则需要。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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