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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做微商,能被辞退吗

2016年06月24日 02:24:22 浏览量: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朱伊丽

萧山一家民营企业人力资源部的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司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开微店,虽然开微店的员工都称不占用工作时间,但实际上,这个界限很难分清楚,也很难取证。 “作为企业领导层,个人感觉这种行为不太好,挺让人反感的,因为用人单位不希望员工一心二用。如果公司有加薪和升职的机会,一般不会考虑这类员工,因为他们不是全身心地在做事。”

不过在萧山,也有企业反其道而行,不仅鼓励员工做微商,还专门培训员工做微商。“员工开微店,企业管理人员为何不利用员工想赚钱的欲望,因势利导呢?”建设一路一家服装企业的负责人告诉笔者,从去年开始,他名下的服装公司就鼓励员工在朋友圈卖自己公司品牌的服装。成功推荐朋友下单后,还能获取提成。对于这样一种零库存、零运费,相当于零风险的“副业”,在员工们看来,尽管同是在微信朋友圈做熟人生意,但基于有公司做靠山的微商生意,相较于个体微店的产品、服务让人觉得更有保障。

律师:员工做微商

可按照公司规定处理

湘湖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表示,针对“员工做微商,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将其辞退”的问题,首先,要看公司是否有明确的用工管理制度,对做微商的行为或类似行为是否有构成可以辞退的规定;其次,要看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是否是合法制定,是否公示;最后,要有证据证明被辞退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存在。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兼职”是否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确定。

若占用上班时间做微店,虽然没有达到实质上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是属于劳动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因此,用人单位可以将此种行为写入自己的规章制度,针对不同的情况给予警告、经济处罚、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