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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建立驻村警官制 为村社换届保驾护航

2017年05月04日 15:43:14 浏览量: 来源:莲都发布 作者:莲都党建

  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选民数量多、涉及面广、选情更为复杂,也容易滋生各类不稳定因素。为保障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丽水市莲都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探索建立“驻村(社区)警官制”,为莲都区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保驾护航。

  力量到位

  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出台《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驻村(社区)警官制”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具体安排和工作要求。根据各派出所辖区分布,将全区分成9个片区,共安排503名民警进驻233个村(社区),平均每个村(社区)至少配备2名民警。针对其中的39个重点村,倾斜力量,至少保证每个村3名民警。

  目标明确

  以了解一批社情民意、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获取一批情报信息、掌握一批重点对象、解决一批实际困难、宣传一批法律法规等“六个一批”为具体目标,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尤其是针对村(居)委会选举,做到“三必须、三到位”,即对原任及现任村“两委”、村民代表、重点人员等四类人员必须走访到位;对换届选 举政策必须解释到位,不能简单宣读,必须以通俗易懂方式充分解读;对我区村社组织换届中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必须宣传到位,充分阐明利弊,起到震慑效果。

  机制理顺

  将驻村走访分为集中走访、常规联系、回访总结三个阶段,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安排表、民警联系单、走访登记表、回访登记表、政策宣传资料、典型案例资料“六大件”标配资料。其中第一阶段重点围绕村社换届选举,安排驻村(社区)民警进村入户,宣传换届选举政策知识和典型案例,重点收集、排查可能影响换届工作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并填写走访登记表,及时分类汇总,分别报送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分局治安大队。

  成效初显

  自“驻村(社区)警官制”实行以来,全区基层民警开展集中大走访,宣传政策法规、排摸选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打击违法行为,为村(居)委会换届提供了坚实的群众基础和充足的力量保障,成效显著。截至4月27日,已成功调解各类民事纠纷97起,查处涉选案件5起,行政拘留7人,行政罚款5人,教育训诫42人。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