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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共治”,纪委忙什么?

2017年03月25日 09:50:49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贾歆琰

  2013年浙江省水利普查显示,当时浙江省人均水资源量只有1760立方米,已经逼近了世界公认1700立方米的警戒线。

  虽然浙江单位面积水资源量可以排到中国第四,但由于水资源80%分布于山区,所以人口集中、经济发达的地区成了重点缺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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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一场声势浩大的“五水共治”攻坚战打响。

  那么,纪委在这场战役里承担了什么职责呢?

  “在这场战役中,我们纪检人要扛起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任,为打赢这场攻坚战保驾护航。”纪检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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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浦 江

  3月22日,浦江县被授予2016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禹鼎”。至此,浦江已连续三年捧回这个荣誉了。

  2013年,浦江率先打响了全省“五水共治”第一枪。作为监督执纪者,浦江县纪委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久拖不决、屡促不进、人为设障的个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集体警示谈话,让问责成为常态。

  三年以来,共下发督查建议17个、督查通报12起、查处办事难案例6件,责令督办108件,追责“清三河”工作不力干部4人,有效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

  2、平 湖

  平湖市新仓镇的镇务公开栏里张贴了一份问责通报:新庙片河道保洁经督办后仍持续3个月未见明显好转,给予项目负责人免职处理……

  不仅是新仓镇,平湖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都在积极行动。平湖专门制定出台文件,明确对职能部门存在监管、巡查不到位,对相关问题处置不力,采集和上报有关信息数据存在虚报、瞒报、漏报等“六种情形”的,都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3、吴 兴

  “五水共治”是场攻坚战,但其中却偶有不和谐音,湖州市吴兴区纪委就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

  2011年,吴中华开始担任该区妙西镇石山村党支部书记。在贪欲驱使下,工程量多、资金量大的“五水共治”“美丽乡村建设”便成了他眼中的“香饽饽”。他利用职务之便,未经招投标就私自将工程发包给相熟的公司,收受企业贿送的11万元财物。同时,他又以虚增工程款形式套取50多万资金设立“小金库”,用于村“两委”公款吃喝、旅游等开支。

  吴兴区纪委给予吴中华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

  4、安 吉

  2016年2月,安吉县递铺街道东山垓村耿某因污染环境被开除党籍;2016年5月,天子湖镇高庄村王某因污染环境被开除党籍;2016年9月,递铺街道安城村方某因排放污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吉县纪委紧盯目标任务、关键节点和突出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明确将“未按部署落实‘五水共治’工作、执法监督不到位、组织巡察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十类情形作为监督检查和纪律处分的重点。

  2016年以来,县纪委共对5起涉及排放污水、工业固废流失的组织和个人进行了纪律处分,并公开通报曝光,为推进全县“五水共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5、武 义

  “五水共治”工作开展以来,武义县各级纪检组织加强对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不力和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查处工作,多次组织专项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武义县纪委要求各镇、街道纪委必须在第一时间签字背书,及时督促整改,该通报的通报,该追究的追究。

  截至目前,全县各纪检组织累计开展“五水共治”专项督查60余次,对履职不到位的11余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责任编辑:张东红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