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无障碍” “四种形态”成常态
实名举报“无障碍” “四种形态”成常态
2017年01月22日 16:02:0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记者 朱诗意 通讯员 马彩萍
“喂,这里是海宁市纪委吗?我是斜桥镇黄墩村某某某,我要向你们反映个问题,我们村的书记、主任,经常去饭店里吃喝,现在都八项规定了,你们得好好查查。”
突如其来的电话举报立刻引起了信访室工作人员的警觉。“群众的每一次举报,尤其是实名举报,我们都要重视,要在调查清楚后给群众满意的答复,这也是我们运用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的重要渠道。”这是信访室主任俞魏炜经常强调的一句话。
近年来,海宁市纪委在维护好传统的信、访、电等举报方式的基础上,积极构建短信、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型举报平台,通过廉洁海宁报、网站等媒体进行公布,提高公众知晓度,也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渠道。同时出台《海宁市纪委监察局领导接访包案工作办法》,以委局领导轮流接访和基层下访为内容,推动信访工作重心下移的同时畅通群众进行实名举报的渠道。
“实名举报的优势就在于能够迅速直接与举报人取得联系,调查人员不仅能对已经举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核实、收集证据,而且还可以发掘新的线索,使案件得以快速调查处理,使许多轻微违纪得到及时处理。”俞魏炜说。
在接到群众举报的第二天,信访室工作人员便再次上门向举报人详细了解问题,在进一步的交谈中,工作人员果然了解到了更为详实的问题线索,为掌握案件的关键证据奠定了基础。临走的时候,举报人直言有三个想不到:“想不到市纪委的举报渠道这么畅通、想不到市纪委对群众的举报这么重视、想不到市纪委的工作效率这么高。”
最终,海宁市纪委工作人员从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中顺藤摸瓜,从村级资金的账目中发现了一笔极有可能被套取的资金后,及时将问题线索移送给了市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最终,一个举报电话牵出的一件涉及该村书记、村长套取资金和受贿的严重违纪案件,被成功告破。
“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通过实名举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党员干部滑向严重违纪、甚至违法犯罪,这是实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的有效途径,真正实现抓早抓小。”海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自海宁市纪委实名举报工作新机制构建以来,信访调查的时间从原来7天缩短为现在的3天,近几年查处的长安镇肖王村窝案,斜桥镇新农村窝案、黄墩村案件,市农经系统系列案件等贪腐窝案,均是在群众的实名信访举报中率先发现的问题线索。
责任编辑:张东红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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