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入党个人事项报告承诺制 湖溪镇发展党员优中选优

2019年08月08日 14:53:25 来源: 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记者 陈勇 通讯员 郭忠全

“我郑重承诺,本人对以上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自愿接受组织的监督和查核。如存在瞒报,我自愿放弃入党资格。”日前,湖溪镇八里湾村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程欣在“入党申请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2019年以来,湖溪镇党委在加强基层党建的基础上,探索党员发展新模式,积极推行“入党申请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制度,通过关口前移,提高发展党员准入门槛,做到优中选优,真正把农村优秀人才吸引到党组织中来,更好地带领乡村振兴。

记者注意到,“入党申请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涵盖了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婚姻及配偶子女情况、拥有护照或港澳通行证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和个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其中,在遵纪守法情况一栏,还包括了是否存在违法使用土地、是否存在违法建筑、是否存在偷税漏税、是否是失信人员、是否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受到过刑事处罚等内容,要求入党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报告表同时还明确,对存在瞒报行为的,将视为自愿放弃入党资格。

“推行‘入党申请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的初衷,是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入党申请人的情况。”湖溪镇党委委员、基层组织建设办公室主任陈勋说,入党个人事项报告承诺制实施以来,有效解决了党员发展对象把关滞后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发展党员质量。

一直来,湖溪镇严格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把党员“进口关”“质量关”,做到从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到转为正式党员,分5个阶段共25个工作环节进行全程动态监管,有效地提高了新发展党员的质量。2017年7月,创新开展对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进村入户考察和积分制管理,积分低于90分的,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近5年来,湖溪镇共新发展党员133名,均是在五水共治、治危拆违、美丽乡村建设、垃圾分类和企事业生产一线等重点工作中,政治坚定、工作积极、表现突出、群众基础较好的中青年骨干。

湖溪镇党委书记王松明表示,湖溪镇下一步将扎实做好“入党申请人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工作,从源头上确保党组织的纯洁性和新党员质量,为湖溪未来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责任编辑: 徐晓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