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士奇教子的教训

2017年04月03日 10:45:0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刘绪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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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统八年(1443年)的一天,一个叫杨稷的江西青年被关入京城锦衣卫大牢。

  杨稷犯了什么罪,竟然惊动了朝廷,将其从江西押到了北京?这在当时算是一起大案,这个叫杨稷的身上背负着数十条无辜人命,属于作恶多端、罪不容赦。

  然而,杨稷的到案,却让时任首辅大臣杨士奇愧恨交加,伤心欲绝。

  原来,这个杨稷就是杨士奇的儿子。

  杨士奇是明朝历史上著名的首辅,有三点最为世人称道:一是为官谨慎,在家从不言公事,至亲都不例外。二是处世大雅有为,爱民廉洁,与内阁同僚杨荣、杨溥相处融融,并称“三杨”。三是通晓大体,慧眼识珠,不拘一格地举荐了于谦、况钟、周忱、曹鼐等国家栋梁之才。

  杨士奇为官四十余载,历事四朝,即便身为首辅,都没有安排自己的儿子做官,让其一直待在老家江西泰和。

  然而,一心扑在朝政上的杨士奇,能够将国家辅佐成海内治平,迎来“仁宣之治”,却疏于对儿子的管教。

  作为宰相之子的杨稷身处衣食无忧的环境中,小日子过得却飞扬跋扈,极不安分。他仗着父亲的威望,又远在京城,胆儿格外肥,横行乡里,竟然犯下了好些人命案。

  终于,有人将杨稷“暴横”乡里的情形告诉了杨士奇。杨士奇听后大惊,旋即又“反疑之”。作为生性谨慎的人,杨士奇不敢相信儿子会犯下大恶。

  在朝政问题上颇有识见的杨士奇,第一反应是写信给老家的儿子,说有某某人反映你在乡间胡作非为,望你检点自己,“果然,即改之”。他既不核实,也不申斥,竟然大有“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意味,着实让人惊讶。

  风光惯了的杨稷见父亲如此“厚爱”“信任”,更加无所顾忌。吏部尚书王直再次写信相告,杨士奇听后便以回乡扫墓为名,打算亲自探究实情。

  然而,杨稷提前获悉杨士奇回乡的消息,于是精心布置,给父亲演了一出好戏。杨稷还亲自跑到百里之外去迎接父亲。父子相见,杨士奇眼里的儿子“毡帽蜡油靴,旧青衫,朴讷循理”,俨然一副衣着朴素、忠厚老实之相。到家里一看,“图书萧然,为恶之具悉屏去”,又见“亲戚皆畏稷,交誉之”,连亲戚都既怕他,又交口称赞。这实在不像传闻中的劣子,杨士奇心里非常满意。

  久历宦海的杨士奇真的看不出儿子的劣迹吗?其实未必。

  杨稷挟父之势,为害乡里,掘他人墓葬,多养无赖子奴,强夺田地、子女,擅抽商货,屡杀同乡无罪之人。这斑斑劣迹,任你如何掩饰,也不可能不露出一丝马脚,不可能不漏出一点风声。与其说是信任,倒不如说是溺爱,使得杨士奇不愿深入调查,宁可相信儿子的一面之词。

  史载,正统七年(1442年),江西泰和民众奏杨稷豪横不法百余事,讼词所连者竟达几千人。明英宗命人抓捕杨稷及其同伙多达三百余人。后来杨稷要论死刑时,杨士奇还想用明仁宗所赐子孙免死金牌来为其赎罪,但已为时太晚。

  正统九年(1444年)九月,也就是杨士奇死后不久,杨稷被处死。

  当时的言官弹劾杨士奇,用了一句无可辩驳的话:“不能教子齐家,何以服人、事上?”

  归结起来,杨士奇教子的结局就是“因私而败”。杨士奇在仁宣二朝时能尽心辅政,但到了后来,越来越表现出软弱畏缩的性格,私心用事、明哲保身,很大程度就是因为儿子的劣迹。杨士奇的例子,充分证明治家无小事,仅修养自己的身心还不够,更要正视后代的教育问题。教子不能出于私心,否则不仅不能保全儿子,也难保自己的晚节。

责任编辑:贾歆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