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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周刊推出“浙江新使命”专题系列报道之三

浙江:一切为了民生福祉

2017年06月25日 14:59:59 浏览量: 来源:《瞭望》 作者:《瞭望》

  4月2日,游客在桃红柳绿的西湖堤岸游玩 韩传号摄

  “患不均”。增进全民福祉、实现协调均衡发展,是一个延续千年的治理难题。

  当历史的车轮驶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快车道时,这个难题正被逐步破解。在“八八战略”统领下,以“改革”作为金字招牌的浙江省,更是不断用“先行一步”的实践宣示:改革,就是要让大多数人获益;发展,就是要让百姓更有尊严;政府,就是要为弱势群体撑腰。

  在这里,曾经“最落后”的农民群体渐成“橄榄型社会”的基石;城乡差距稳步缩小,“待遇”均等渐成现实;弱势群体的“短板”不断补齐,老弱病残皆有所依、有所养;在奔向全面小康的路上,努力做到“一个都不掉队”。

  农民成为最大的“中产阶层”群体

  收入是民生之本。浙江最大的民生亮点,当属农民的普遍富裕。

  22866元,46.1%。

  这是一组普通而抽象的数据,但其中蕴含着令人振奋的讯息:第一个数据,是浙江农民2016年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全国各省、自治区拿下“32连冠”;第二个数据,是浙江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人均GDP中的占比,在人均GDP万美元以上的经济发达省份中居首位。

  “农民收入高的主要原因就是浙江的非农化水平高,大量农民在职业身份上实现了转换。”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殷柏尧处长介绍,近年来,浙江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六成,高出全国平均数逾20个百分点。

  德清县洛舍镇砂村只是杭嘉湖平原上一个普通的村庄。52岁的村民沈学良,在村里石材厂干了24年的拉板车、爆破手活儿之后,前些年跟着镇上一些人办了一家小钢琴厂,招工20名,年净利润30万元。沈学良吸了口烟说,他们家在砂村也就算个“中等收入家庭”。

  一旁的村委会主任沈利强认同他的“定位”。他介绍道,全村700多户人家办厂的有近100户,2900多名村民中,三分之二以上拥有股份。

  记者在温州瑞安市塘下镇采访到一位女老板,她用自己丈夫的绰号“眯眼”做经营的虾酱品牌和公司名称。采访她时眼圈有点黑,但精神很亢奋:“别看我是个老板,凌晨两点我还在码头接货,天天眼圈是黑的;别看我是个农民,我的厂子养活了700多人。”

  浙江各地随处可见这样自强不息、底气十足的“小老板”,虽然他们的户口本第一页上还依然写着“农业户口”。一个坚实的中产阶层群体正在浙江逐步形成。

  浙商研究会一位副会长算了一笔大账:浙江在册市场主体528.6万户,人均市场主体拥有量全国第一。近6000万浙江人中,平均每11人就有一位业主,每30个人拥有一家企业。大大小小的“老板”、股东遍布城乡,原来身份为“农民”的群体实际上已成了最大的中产阶层群体。

  “从居民收入角度来看,浙江是经济发展成果最具普惠性、居民获得感最多的省份。”浙江省统计局党组成员、总统计师王美福说,2016年,浙江人均GDP为12577美元,已达到世界银行最新收入分组标准上中等经济体(4126~12735美元)的上限水平。

  “没有农民的中产化,就谈不上橄榄型社会的建成。”浙江省政府参事、三农问题专家顾益康认为,让农民成为“有产者”、“中产阶层”,对城乡均衡协调发展至关重要。

  奔小康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今年74岁的陈朝贵是浙西松阳县古市镇寺口村农户,无儿无女,没有一技之长,仅仅靠种点粮食为生,生活极为拮据。记者在陈朝贵的登记卡上看到,他的个人事项被登记为基本情况、致贫原因、脱贫经历、面临问题、下步打算等几类。村里为他申请了低保补助,他的生活有所改观。这几年村里茶叶市场快速发展,陈朝贵被聘为保洁员,每个月还有了一千多元的收入,实现了脱贫。

  类似这样的扶贫“大数据”在浙江全省都已经建立,并且实现了电子化。

  “不让一个困难群众掉队。”2015年初,浙江省委、省政府作出消除农村家庭人均年收入4600元以下贫困现象的重大决策,提出不把绝对贫困现象带入“十三五”。经过精准施策、落实“一户一策一干部”帮扶机制,当年底的统计表明,全省21万户家庭人均收入在4600元以下的低收入农户(43万人),当年人均收入全面超过4600元——这一标准是全国绝对贫困线的两倍。

  各地还找准扶贫路径,做实扶贫举措,着力增强低收入农户“造血”功能。

  浙西缙云县将烧饼产业作为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举措之一。政府为农民搭建“创客”平台,先后成立了“烧饼办”,开设了“烧饼班”,制作了“烧饼书”,一些从“路边摊”做到“示范店”的模范户,政府还要给予奖励。此举不仅全面消除了“4600元以下农户”贫困现象,还在全县掀起一股“两创”的热潮。

  曾因丈夫生病、家庭缺失劳力而致贫的55岁农妇李美英,2014年参加了政府组织的烧饼师傅培训,之后到杭州下沙开了一家缙云烧饼示范店。两年时间,她不仅还清了5万元负债,还有了积蓄,把生病的丈夫也接到了杭州。而最让她惊喜的,是拿到了政府给予的1万元“示范店”补贴。

  过去的十多年间,浙江省委省政府每5年出台一个推进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的扶持政策、上马一个针对特定贫困群体的扶贫工程。“十二五”时期,浙江省财政每年向本省26个欠发达县转移支付年均保持在300亿元以上,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年均增长25%以上。

  41808元,一名卧床重残患者的全年净收入

  杭州市江干区采荷街道红菱社区28岁的小伙子宋鸿,2岁时被确诊为血友病,长期需要照理。

  “血友病不能根治,预防更重要,尤其是要预防受伤出血。即便小心翼翼,还是会出现意外,多的时候一年有两三次。”父亲宋志文说,为了照顾儿子,他选择了在社区当保安,一个月的收入为2046元。

  近年来,杭州市出台了全面细致的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宋鸿目前平均每月得到的补贴达3484元,全年收入41808元,这些补贴包括低保金、残疾人补贴、困难残疾人补助、住房补贴、居家安养补助、物价补贴等。

  为缓解和消除残疾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杭州还为残疾人构筑了多道医疗保障。一级、二级重残患者,医疗保险、养老保险需个人出资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2015年,宋鸿看病花费三万多元,自己只付了2000多元。

  “除了补贴、报销,还有各种帮扶、结对政策,政府的工作已经做到家了。病残是痛苦的,但我们在经济上、生活上没有后顾之忧,也可以像正常家庭一样生活。”宋志文说。不仅在杭州、宁波这样的中心城市,关爱帮扶残疾人的政策在浙江各地农村地区已经普遍实施。

  海宁市马桥街道正阳村村民浦坤祥20多年前患了肌肉萎缩症,丧失基本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二级肢体残疾。当记者见到浦坤祥时,他正安详地坐在轮椅上,家里三间两层楼房,被妻子沈建华收拾得井井有条。

  浦坤祥告诉记者,海宁市为残障人士提供了充足保障,他现在每月可领到1664元补助,农村合作医疗的费用则由政府“买单”。作为低保户家庭,除浦坤祥外,沈建华每个月也能拿到1519元补助。去年,儿子考上了宁波的一所高校。在就读期间,他每年可从市教育局、残联、慈善总会处获得七八千元的资助。

  记者看到,马桥街道还在浦坤祥家的屋顶安装了光伏发电装置。“家里用过后,还有多的可以上网‘卖电’,一年增加收入2000多元。”海宁市残联理事长张建良说。

  去年,马桥街道在助残日期间,首次推出重度残疾人“助浴工程”,一年5次,邀请专门的社会组织上门为残疾人提供沐浴服务。全街道47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这一服务,其中包括一位8年没洗过澡的重度残疾人。

  “浙江的残疾人政策是全国最好的。”浙江省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郑瑶说,浙江是全国率先且唯一提出“残疾人共享全面小康”宗旨的省份,也是出台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最早的省份。2016年,浙江残疾人小康实现程度达到92.39%,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15个百分点,残疾人12项民生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

  “好的政府是保护弱者的政府”。残疾是不幸的,但政府的善政,让这些不幸的人们不仅衣食无忧,而且还能更有尊严地活着。

  “待遇均等”渐成现实

  专家分析,我国收入分配失衡、贫富不均现象主要由“四大差距”造成: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阶层差距,而占到基尼系数“贡献率”50%以上的则是城乡差距。

  “我们过去在发展过程中欠农民太多了,该是‘补短板’‘还欠债’的时候了。”《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在浙江各地采访时,不少基层干部由衷地说。

  十八大以来,浙江省不断增加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投入,逐步结束了公共服务、社会福利种类“城多乡少”的局面,城乡居民的“同等待遇”渐成现实。

  以“城乡分割”为根本特征的户籍管理制度,在长达50多年的时间里,构筑了“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在实际利益上的不均等。有研究人员做过统计,在一张户口本的背后,有几十项城乡居民“非同等待遇”。

  在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县德清,这些不均等正在被纠正。2012年5月,该县城乡人口统一登记为“浙江居民户口”,与户籍挂钩的数十项居民实际待遇差异被逐一消除。让记者印象深刻的是,2015年,德清县下渚湖街道一位李姓农民在交通事故中不幸丧生,家属获赔48万元,“享受”了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标准,赔偿金较户籍制度改革前的20万元增加了一倍多。

  “以往‘同命不同价’主要是因为赔偿金标准设置是基于城乡人均收入水平来折算的,农民收入低于城市居民,获得的赔偿金就低。”德清县公安局行政许可科科长高旭明说。

  2016年,嘉兴市农民人均收入达28997,为浙江11个地级市中最高,城乡居民收入比仅为1.69∶1,为全省最低,远低于全国2.72∶1的平均水平。

  嘉兴市农办干部俞小琳认为,“最高”“最低”背后,是政府在二次分配中投入的公共福利、公共服务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城乡居民均等化。“政府宁可多年不给机关公务员涨工资,也要将有限的财力向农村居民倾斜。”

  近10年来,嘉兴在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一系列公共服务上“为农民补差额”的力度始终未减。嘉兴市人保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王敬民介绍说:“在城乡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一系列制度上,嘉兴都率先实现了无缝对接,连最低生活保障都实现了城乡统一标准,月均588元。”

  2016年,浙江省城乡居民收入的比值2.07,为全国各省、自治区最低。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