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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做公益 爱心该怎样传递

2017年03月18日 08:55:50 浏览量: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

  近年来,一些网上发起的公益活动因为涉嫌骗捐、商业炒作等频频被媒体曝光,也引起人们对网上公益可信度的质疑。合肥志愿者之家的志愿者中,有不少身在外地或国外,主要通过网络了解、参与公益活动,捐款捐物。怎样打消他们的疑虑? “之家”的做法,一是公开透明,所有的账目、捐助对象、物品发放情况等信息,通过网站或QQ群和微信群等公布,做到有据可查;二是主动接受政府等第三方力量的监督。

  “我们会主动邀请受资助对象所在的乡镇、街道和学校领导等,一起发放救助物资、助学资金,接受他们的监督,并拍照为证。 ”洪云子说。

  网上公益期待规范监管

  “罗尔事件”过后,蚌埠市民朱女士对朋友圈发起的各类公益活动,已经不再关注。 “朋友圈里的东西太不可信了。 ”朱女士感叹。

  去年,朱女士在朋友圈里看到罗尔的文章《罗一笑,你给我站住》,被深深打动,她转发了该文,并给了打赏。谁想到,罗一笑的父亲罗尔很快被曝光有数套房产、有公司且女儿看病可报销不少费用。 “我不是说这种情况不能帮,就觉得不能拿亲生女儿的病情炒作,更不该隐瞒家庭真实的财产情况。 ”朱女士认为,对网上的各种公益活动,应该规范监管,至少要保证求助信息的真实性。

  依据我国《慈善法》,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现实中,很多人遇到困难会在网上求助,其中不少求助信息都是让大家捐钱。 “这类行为是合法的个人求助、还是违法募捐,存在不小的争议,所筹善款的管理和使用,也存在监管空白。对此,法律法规应该有更加明确的规定。 ”安徽远致律师事务所刘夕礼律师表示。

  “我们现在很少接受来自朋友圈的求助,主要是核实信息的成本太高,很难在短时间内核实到真实情况。相比之下,我们更愿意参与街道、社区、医院、学校等发起的公益活动,后者公信力更高,而且受助对象大多在本地,真名实姓,一查便知。 ”洪云子坦言,在难以判断网上信息真伪的情况下,他们更愿意把有限的人力物力用于帮助触手可及的“身边人”。

  陈小虎认为,朋友圈里的公益活动是否可信,要看公益活动的发起者是谁,他的目的是什么,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有没有监管措施。如果公益活动的发起者“身份不明”,而且只是募捐财物,却对财物的花销使用没有做到规范透明,没有第三方监督,未花完的善款如何处置也没有明确的说法,这样的公益活动,他提醒网友最好不要参加。

  《慈善法》禁止个人公开募捐

  去年11月发生在深圳的“罗尔卖文网络筹款救女”事件一度引发舆论风波。罗尔的行为在法律上如何界定?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罗尔事件”是违法的变相募捐;而个人求助是公民的权利,法律并不禁止。

  如何区别个人求助和公开募捐?个人遇到困难该通过哪些合法渠道寻求救助?郭林茂指出,现在很多人在互联网上诉说自己的困难,公布自己的账号募捐,这种变相募捐要受到法律惩处。

  去年9月1日起实施的《慈善法》禁止个人公开募捐。该法律规定,公开募捐必须符合两个条件,第一公开募捐的主体必须是慈善组织,第二是必须取得募捐资格。也就是说,任何单位、个人没有募捐资格是不能进行公开募捐的。 “没有这两个条件限制,就属于变相募捐,是违法的。 ”郭林茂说。

  那么,个人遇到困难该如何寻求帮助?郭林茂说,个人求助是公民的一项权利,法律不禁止。在我国,个人有困难寻求救助的渠道是畅通的。个人可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向政府求助;《慈善法》规定,个人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个人可以向慈善组织求助;《慈善法》规定,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募捐活动,个人遇到困难也可以向本单位、本社区求助。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