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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曹切勿坠家风

2016年12月19日 17:29:38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陈延斌

  陆游的教子诗,涉及的领域非常宽泛,内容极其丰富,归纳起来,可以概括为四个方面。

  第一,尽忠爱国的激励和嘱托。

  出生于“廉直忠孝,世载令闻”的仕宦之家的陆游,从小就深受忠君爱国思想的熏陶,抗金爱国、恢复中原的思想深深植根于他的心中,这不仅是陆游的毕生信念和为之奋斗不已的人生目标,而且体现在他对儿辈一以贯之的教育之中。

  陆游殷切地期望儿辈要关心国家大事,念念不忘祖国的统一大业。乾道元年(1165),陆游因大力宣传和支持抗金名将张浚北伐,获“鼓唱是非,力说张浚用兵”的罪名,被免去隆兴府通判职务。即便是受到如此不公正的待遇,陆游仍不计个人得失,教育儿子以国家大事为重。这体现在这一年他写的《示儿子》一诗中,诗中化用王羲之父母墓前自誓的典故,表明自己虽因爱国被黜但时刻准备出仕为国效力,借屈原流放喻自己虽不在位而仍心系国事:

  父子扶携返故乡,欣然击壤咏陶唐。墓前自誓宁非隘,泽畔行吟未免狂。雨前北窗看洗竹,霜清南陌课剶桑。秋毫何者非君赐,回首修门敢遽忘。

  陆游教子爱国诗中最令人赞叹的,是他去世前一年冬天写的最后一首教子诗,也是他的遗嘱:

  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这首响遏行云、气壮山河的《示儿》诗,在我国几乎妇孺皆知,不仅激励着陆游的子孙为国尽忠,也激励着一代代中华儿女为捍卫祖国独立尊严而浴血奋战。

  第二,报国恤民的为官之道的训诲。

  陆游在许多教子诗中都向儿子们进行为官之道的教育,其中《送子龙赴吉州掾》是论述最为全面系统的一首。嘉泰二年(1202)初,陆游次子陆子龙去吉州任司理参军,掌管讼狱等事,在这首长诗中,陆游结合子龙的官职特点,分四个方面对儿子进行了教育:首先,判理讼狱要公正细心,不可滥用酷刑。其次,“庭参亦何辱,负职乃可耻”,不可以官职卑微谒见上司而觉得羞耻,不能履职尽责才是奇耻大辱。再次,“汝为吉州吏,但饮吉州水;一钱亦分明,谁能肆谗毁”,为官应当清正,不贪分毫,陆游告诉儿子,堂堂正正做官,靠自己的俸禄抚养教育子女,不要惦念生活窘迫的老父亲。最后,要多向品德高洁、学问精湛的师长学习,不断加强自己的道德修养。陆游在诗中还嘱咐子龙到任后去看望自己的故交旧好周必大、杨万里、陈希周、杜思恭,这些人为官为文都值得儿子学习,他要求儿子与他们“相从勉讲学,事业在积累。仁义本何常,蹈之则君子”。

  第三,重节崇德的处世之道的传授。

责任编辑:贾歆琰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