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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廉洁奉公的钱之光

2016年11月17日 09:46:31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蔡琳 通讯员 寿玉萍

  钱之光(1900.11—1994.2),浙江诸暨牌头王家宅人。1915年,开始接触进步思想,结识后来成为中国共产党早期活动家的张秋人、宣中华等,在他们的影响下,立志投身革命。1927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中共杭州地委秘书处工作。1929年1月,奉命到上海筹建绸厂,作为党中央的联络点。1934年10月,随中央红军长征,任中央没收征发委员会组长。建国后,历任轻工业部部长、纺织工业部部长、国务院顾问等职,是新中国现代纺织工业的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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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军长征期间,钱之光负责总供给工作和没收征发工作,解决红军给养问题。由于长征是被动条件下的战略转移,全军的物资准备很不充分,筹粮成为长征途中重要工作,筹粮的主要途径是打土豪、购买及欠借等。钱之光每到一地,总顾不上休息,组织工作组千方百计动员群众打土豪,没收物资、筹措粮食,分配给红军和分发当地穷苦百姓。面对饥饿的极大威胁,钱之光手握大量物资,却严于律己,与普通战士同甘共苦,饥一顿、饱一顿,充满了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1947年,钱之光根据党中央关于“去香港主持海外及内地经营,并筹划今后蒋管区地下党经济接济”的指示,到香港组建华润集团总公司,进行贸易工作。身为董事长的钱之光经常与国内外商人、资本家打交道,经管过大量的钱财物资,却从来都是公私分明、一尘不染,自己的生活十分清苦,周围的人都为他的“自律”赞叹不已。

  建国后,经济条件比过去好了,钱之光身居高位依然严格要求自己,出外调查研究、考察、蹲点,都是轻车简从,从不铺张浪费,同大家一起住招待所、吃大食堂。一些地区的纺织厅、局长到北京汇报工作,到了吃饭时间,他都是要秘书通知食堂准备饭菜,热情招待,而费用都由他自己支付。他长期担任纺织部和轻工业部部长,却从来没有用过轻纺工业的新产品和“样品”,办公室和寓所的沙发几十年从未更换。

  钱之光一身正气、两袖清风,严于律己、廉洁自律,而对同志、对下属却是宽厚爱护、关心备至。他经常谆谆告诫干部和职工要廉洁奉公,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在他的熏陶和带动下,长期以来,纺织工业系统从下到上,形成了比较廉正朴实的风气。

  钱之光对子女要求严格,绝不搞特殊化。1969年8月,他的爱人刘昂下放到北大荒干校,他身边只有次子钱世和、儿媳王招玲和孙子、孙女。当时,钱世和病重卧床,孙子、孙女年幼均需照顾,钱之光没有利用部长的职务,给亲人谋求特殊照顾,后来连儿媳王招玲也被下放到湖北化纤厂。在儿媳王招玲下放后不久,钱世和病逝,钱之光十分感伤,但从未影响工作。

  钱之光一贯严于律己,得到周恩爱等中央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在1971年的一次国务院会议上,周恩来批评了党内外出现的不正之风,曾激动地对大家说:“在座跟我最熟悉的是钱之光同志。我跟钱之光相处了三十多年了,他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从来没有找我要求帮助他办一件私人的事情。”周恩来的讲话,全场都很震动,钱之光克己奉公的高尚品格感人肺腑。

  2000年11月,在纪念钱之光诞辰一百周年座谈会上,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发表讲话:钱之光同志是一位无产阶级革命家、新中国纺织工业的奠基人,他参与建立了新中国的纺织机械制造业体系,使我国棉、毛、麻、丝等纺织业得到全面发展。他在长达70年的革命生涯中,忠于党,忠于人民。他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以律己、廉洁奉公,起到了共产党人的先锋模范作用。他的高尚品德和革命情操,熏陶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青年投身祖国的纺织事业,为我国纺织工业发展,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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