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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廉政建设的经验与教训(上)

2016年11月09日 12:28:01 浏览量: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黄爱梅

  西周时期(公元前1046-公元前775年),是中国古代国家演化的重要时代,也是以夏、商、周为核心的中国早期大地域文明的集大成者。

  西周历史,自武王克商,到平王东迁,总共有近275年的历史,历经文王、武王、成王、康王、昭王、穆王、恭王、懿王、孝王、夷王、厉王、宣王、幽王等十一代十二位君主。从历史经验看,西周时期的制度建设,最为突出地表现在文、武、成、康之际。西周统治者特别注重吸收夏、商两代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成为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传统的重要制度渊源和思想资源。孔子有言曰:“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王国维先生在其所著《殷周制度论》中,对西周文明的历史地位也有很好的表述。

  在中国传统政治框架中,廉政首先表现为国家政治伦理与政治制度,其次,还表现为对为政者的政治品格及行政原则的内在要求。

  早期的廉政观念,大约起源于上古中国的早期德政传统。在中国最古老的政书文献汇编《尚书》中,有《虞夏书·尧典》一篇,记载了帝尧、帝舜为政,“允恭克让”“克明俊德”,即包含着早期廉政的内涵。此外,《尧典》还强调,贵族子弟(胄子)教育,要能使之具有“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的品格,也体现了早期廉政伦理的一般要求。而在另外一篇早期传世文献《虞夏书·皋陶谟》中,还进一步提出了“行有九德”的说法,强调为政者在行为中要达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的要求。同时还强调,每天宣明其中的三德,早晚敬谨勉力,可保大夫之家;庄严谨敬六德,可保诸侯之邦的事业;而遍行九德,则可使百官清正达成天下大治;严格要求百官按职履事,抑制其放纵逸乐贪欲,使邦国从政之人都能兢兢业业,保有惧戒敬畏的心态,才能及时应对各种挑战;在人事安排上要杜绝“非其人居其官”的情况,才能最终成就天功。这些政治伦理建设的探索,为后世廉政思想提供了重要养分。

  西周建国,一方面继承前代经验和历史智慧,另一方面认真总结夏、商两代亡国的历史教训,进一步完善其政治伦理与政治体制,成为中国三代政治建设的集大成者,其廉政文化也较前代有了更为明显的长足进步。《尧典》和《皋陶谟》所记载的上古帝王传说,经过周人转述,成为周人引以为鉴的重要政治资源,体现出周人在政治伦理构建方面,是充分吸收了上古传统的。

  西周政治,以德治为根本特色;而周人的廉政建设,则是西周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

  殷周革命,周人以偏居于西方一隅的蕞尔小邦,最终取代“大邦殷”而成为天下四方的共主。如何有效控制广阔的地理疆域与人民、确立长治久安的政治格局,是西周建国者所面临的重要挑战。克商之初,周人对东土多采用安抚的政策,还来不及系统整合。但克商不久,武王病逝,年幼的成王即位,武王之弟周公旦代行摄政。以商纣之子武庚为首的殷遗势力,乘机联合武王的另外两个弟弟管叔和蔡叔,发动了叛乱,整个东土都蠢蠢欲动,一时态势严峻,周人遭遇了严重的统治危机。周公临危受命,前后用三年的时间才平定叛乱,稳定了局势。为巩固统治,周公一方面在天下之中的河南伊洛地区主持营建东都洛邑,派驻成周八师,以镇抚东土;同时,采取“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的策略,分封诸侯于各战略要地,并辅以宗法制、礼乐等级制等制度建设,最终建成了具有早期“大一统”特征的天下治理格局。

  周初建国,历经文王、武王和成王三世。周初之乱,进一步强化了周人的忧患意识与政治反思意识。面对历史变局,周人深怀惕励戒惧之心,反思并汲取夏商两代兴亡的历史教训,摒弃殷商时期浓重的“神权”政治色彩,强化政治治理的现实理性,最终提出了以“天命”观为核心、以“明德”、“保民”、“任贤、”“勤政”为原则的政治伦理体系,从而为中国古代廉政建设,赋予了新的内涵。

  周人的廉政伦理,根植于对“天命”观的理性思考,突出强调“敬德”“保民”“任贤”“勤政”等基本原则

  “天命观”是周人廉政伦理的核心。“天命”,即皇天上帝的旨意或授命。周人认为,“天”是宇宙自然秩序的制定者、社会秩序的支配者与政治权力的授予者。在周人看来,获得天之授命,是拥有天下治权合法性的根本依据。上天将下界的疆土和人民,授予有德之王,命其代天治民,这就是天子。但天命的授受,并不是随意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看统治者的言行是否能够自觉遵照并体现上天旨意的内在要求。周人把统治者言行所表现出来的这种内在价值取向,称之为“德”。顺应天意者,称为“明德”,能够获得或保有天命;违背天意者,称做“昏德”,就将失去“天命”。

  《尚书·大诰》说:“天棐忱辞,其考我民。”《尚书·多士》则强调:“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周人政治伦理中,民意与天命有着紧密的内在关联,认为民意是天命的集中表现,承受天命者,理应尽力保民治民。《尚书·康诰》有“天畏(威)棐(匪)忱,民情大可见。小人难保。往尽乃心,无康好逸,乃其乂民”的说法,突出强调说,小民难保,承受天命者必须尽力尽心,杜绝懈怠、逸乐、放纵,全心全意地治理下民。上天也正是通过对民情的体察,来决定天命的移易。《尚书·酒诰》记载:“古人有言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监抚于时!” 在这里,周人更为明确地强调,要把民情当作镜鉴,认真吸取殷商坠失天命的教训,体察和了解民情变化,把握了解时势变化的趋势,爱民、养民、安民、惠民,才能很好地恪守天命。周人认为,为政者要 “上下勤恤”,勉力为政,才能“欲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尚书·召诰》)。

  周人的廉政伦理,强调“明德慎罚”,要求为政者勤勉执事、勤政爱民

  周人认为,明德与领受天命,是存在紧密关联的。《尚书·召诰》说夏商二代“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意思就是这两代王朝之所以不能永葆天命,乃是因为不敬德的缘故。

  《尚书·牧誓》是周武王伐商途中,在牧野发布的一篇战争动员令,其中历数商王纣的种种失德行为,包括:听信妇人的媚言(“惟妇言是用”)、对上天祭祀不敬(“昏弃厥肆祀弗答”)、迫害并抛弃王族中的贤德之人(“昏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亲近崇信四方多罪逋逃之小人,并委以执政重任(“惟四方之多罪逋逃,是崇是长,是信是使,是以为大夫卿士”);以及对百姓实施残暴统治(“暴虐于百姓,以奸宄于商邑”)。正是商纣在执政治民过程中忽略“明德慎罚”,最终导致周人“替天行道”,“恭行天之罚”。

  而周文王是如何获得商人陨落的天命的呢?《尚书·康诰》中,周公对此进行了回顾:“伟大光明的先父文王,能够施惠于人民,慎用刑罚;不欺侮无依无靠的鳏寡之人,执政勤劳勉力、处事虔敬顺从、敬畏上天威德、教化民众向善,最终开创了我有夏的基业,进而与我们的友邦诸侯一道,使西土得到很好地治理。其功业为上帝所闻,上帝高兴欢喜,于是皇天就降大命给文王,令其灭亡大国殷,领受了殷邦的天命和国民。”(“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勤)祗祗(敬)威威(畏),显(善)民,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殪戎殷,诞受厥命越厥邦民。”)也就是说,文王之所以能获得皇天授命,就是因为他能够坚持“明德慎罚”,不侮鳏寡,勤政、恭敬、敬畏天威、善养民众的结果啊。

  周人强调,天命移易与选官任人的廉政原则,有着内在的关联性

  《尚书·立政》提到:夏人领受天命,遵循九德之行的标准考核百官、地方牧伯和司法官员(“宅乃事,宅乃牧,宅乃准”),选拔度量贤能之人而任以职事,使其官员没有偏邪之人;但到夏桀时期,抛弃这一任官标准,滥施暴行,导致命绝国亡(“是惟暴德罔后”);成汤领受天命,以事、牧、准的标准考核百官,进用贤德有才之士(“严为丕式,克用三宅三俊”),将其应用于商邑和四方,使商邑安和,成为天下的榜样而彰显德政;到了商纣时期,德行迷乱(“德暋”),任用滥施刑法之人,主政官吏惯于邪恶之行(“惟羞刑暴德之人,同于厥邦;乃惟庶习逸德之人,同于厥政”),最终导致“帝钦罚之”,将天命转移给周人,使周代殷受命,保有四方民众,成为天下共主。在这里,周人通过历史回顾,揭示了选官任职的廉政原则与天命移易的内在关联,体现了周人在廉政伦理建设方面的历史眼光与深刻的反思意识。

  另外在《尚书·酒诰》《多士》等篇目中,周公还提出,要以殷亡为鉴,认真汲取殷人淫逸放纵、酗酒无度、枉顾百姓的历史教训。而在《无逸》篇中,周公强调要学习商代中宗、高宗、祖甲以及周文王等人的勤政榜样,汲取商代后期君主不懂耕作艰难、百姓疾苦(“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纵”)的教训,切勿放纵享乐(“无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强调在治民方面,要加强训告、保惠和教诲,不要随意变乱先王之正刑,使民心违怨;要防止“乱罚无罪,杀无辜”,以免招致众怨等等。这些对执政者行为基本要求的提出,都极大地促进了西周廉政伦理与廉政制度的建设。

  周人的廉政伦理,注重吏治,强调要秉持中正的原则,加强对官员品行的考察

  《尚书·洪范》总结治国的原则,提出了“洪范九畴”之说,其中,“建用皇极”(建立君权的法则)是九畴的核心,其中特别强调吏治廉政建设的内容。比如提到:“凡厥庶民,无有淫朋,人无有比德,惟皇作极”,要求臣民不要有淫邪朋聚的行为,官员不能有阿党比附的行为,一切都要以君上的要求为准则。同时还提出天子治国,不要虐待无依无靠之人,敬畏尊重明智之人,才能使官吏有所作为,令其充分施展自己的才智,国家才会繁荣昌盛(“无虐茕独而畏高明,人之有能有为,使羞其行,而邦其昌”)。而假若臣下有作威作福的状况,就会害及王家,乱及国政;百官将因此倾侧不正、背离王道,百姓也将会犯上作乱。这种没有良好德行的官员,即使赐福给他们,他们的行为也会使君王遭致连累(“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其作汝用咎。”)。因此,君王之道就是“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遵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意思是说,君王之道要公正不偏、杜绝私心偏好、禁止为非作歹、反对营私结党,防止政令反复,以皇极的原则凝聚臣下、聚敛贤才,把皇极之敷言变成广大臣民遵行的原则和准则,才能真正达成“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的目标。

  西周的廉政伦理,强调勤政,反对惰政

  周人把勤政看成是德政的重要组织部分。《尚书·无逸》回忆说,周文王勤于政事,怀保小民,照顾孤寡弱势群体,每日勤于政事,从早晨上朝到日头偏西,来不及吃饭休息(“[文王]徽柔懿恭,怀保小民,惠鲜鳏寡。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万民。”)。另外据《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周公训戒长子伯禽,自述说:“我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我於天亦不贱矣。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大意是我作为文王之子、武王之弟、成王之叔父,有全天下人中极高的地位。可我为了起身接待贤士,洗一次头要三次握起头发,吃一顿饭要三次吐出正在咀嚼的食物,这样还怕失掉天下贤人。周公反复叮咛伯禽:你到鲁国之后,千万不要因为有国土而骄慢于人啊!(作者黄爱梅系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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