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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城农村基层大巡察 116个行政村作“体检”

2017年04月21日 15:27:19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杜玲玲 通讯员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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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察真是一把利剑,不巡察不知道,一巡察吓一跳,还真有问题。”衢州市柯城区七里乡纪委书记马鲜明说。

  2017年1月,柯城区纪委在七里乡开展农村基层基础大巡察过程中,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七里乡沙龙村党员徐松清在2013年村级组织换届中违反换届纪律。巡察组予以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2013年下半年,徐松清为竞选党支部委员,先后送给本村部分党员共计8000元,后徐松清当选为沙龙村党支部委员、书记。此外,徐松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最终,徐松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这只是2017年柯城区进行农村基层基础大巡察的一个缩影,目前全区已有116个行政村接受“体检”。

  

   突出政治审查,为换届纪律保驾护航

   2017年是村级基层组织换届年,各乡镇(街道)都打起了十二万分的精神紧盯换届纪律。

  “在全区村级组织换届全面启动之前,我们开展农村基层基础大巡察,目的就是要通过巡察,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排查影响阻扰村级组织换届的各类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柯城区纪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这次巡察着力聚焦村两委班子以及有竞选意愿的党员干部等重点人群,聚焦党的“六项纪律”,明确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换届选举拉票贿选、“三资”管理以权谋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10个方面的重点内容。

  为拧紧换届纪律“安全阀”,维护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秩序,依纪依法有效打击贿选行为,柯城区纪委联合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公安等部门,出台了《柯城区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行为的界定及处置指导意见》,明确十类主要贿选情形,从五个方面界定贿选行为,并就贿选行为查处程序、处置方式、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为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区纪委同时出台《柯城区村级组织换届贿选行为查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分别就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与对应的责任主体进行细化,落实换届纪律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规范查处程序。

  “我们出台两份文件,对换届选举中贿选行为界定、责任追究办法警示在先、禁止在前,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该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说。

  强化执纪问责,严查群众身边的微腐败

  “经过巡察组的同志教育,我知道党费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问题。以后我们一定按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柯城区石室乡新东村支部书记江小虎由衷得说。
  2013年换届以来,新东村支部书记江小虎大包大揽了全村党员党费。当有党员提出交纳时,江小虎表示:“你们不用操心党费的事,包在我身上”。于是,江小虎一个人将村里大部分党员的党费交纳。本次巡察中发现新东村党费交纳未按要求,交纳、使用和管理等情况也未曾公开的问题。巡察组立即将此问题交办乡镇,乡镇党工委立即对村两委主职干部进行提醒约谈,要求村两委主职干部要严肃认识党员交纳党费的问题,做到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并且要不断提醒党员,自己的身份是党组织的一员,要为组织尽义务,要承担党员的责任。

  巡察组到航埠镇一村巡察时发现,某村干部长期占用村居家养老中心两张床,占用两张床本是小事,但巡察组认为村主职干部占用村集体资产无小事,是干部作风问题,必须立改立纠,巡察组找其谈话后,村干部主动将床归还村集体。
  巡察强化执纪问责,发现问题要求即整即改,切实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微腐败问题,转变干部作风。目前柯城区23个巡察组已发现问题641个,整改474个,问责146人次,立案13件。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