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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当人大代表 这两兄弟拉票闹事被查处了

2016年12月26日 16:45:38 浏览量: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察厅网站 作者:金华市纪委

  近日,金华市金东区严肃查处两起党员影响和干扰正常换届秩序的行为。

  经查,2016年12月1日晚18时30分许,源东乡东叶村召开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协商确定区、乡两级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会议期间,该乡东叶村村民胡某某(非党员非村民代表)私自闯入会场,到会场主席台强行抢取话筒讲话,要求樊某乙等人签名推荐其兄长樊某甲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樊某乙等人签好推荐信后,胡某某又上主席台讲话,并在会场中吵闹,致使会议多次被迫中断。期间,身为党员的樊某乙非但未予制止,还签名支持胡某某的行为,且趁现场混乱之际,上主席台发表不当言论,导致会场人员起哄,会议未完成原定议程即被迫终止。

  金东区纪委获悉情况后迅速启动快速查核机制,在对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后,对樊某乙予以党纪立案。调查认为,樊某乙身为中共党员,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违反组织纪律,搞非组织活动,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的换届秩序。12月13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樊某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而胡某某因破坏选举秩序的行为,被金东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2月2日至12月5日期间,樊某甲上门到村民家中,要求村民联名推荐其为区人大代表候选人,并收集到数百名村民的签名及手印。12月6日至14日期间,樊某甲先后找到施某某等人,将数量不等的印有其名字的名片交予对方,要求他们在选举期间为自己散发名片进行拉票活动,并对施某某等人承诺,日后到他那里购买化肥将给予价格上的优惠。

  12月15日,区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正式举行,经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调查取证,发现樊某甲存在破坏选举的行为。12月16日,樊某甲因破坏选举秩序被金东公安分局处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调查认为,樊某甲身为中共党员、村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违反组织纪律,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在选举中以承诺给予好处进行拉票活动,严重影响和干扰了正常的换届秩序。12月17日,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樊某甲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位被查处的党员虽为亲兄弟,但在区纪委实际查证过程中,没有实质性证据指向甲教唆乙去闹会场。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