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玲玲: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框架内 强化干部监督

2016年12月22日 15:22:04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陈玲玲

  在近年的组织工作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监督工作在管党治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治党首在治吏,党内监督首要的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干部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树立了更高的标杆,也对组织部门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更明确的遵循。

  强化干部监督必须织密制度这一张网。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是强化干部监督的前提。近年来,衢州着眼干部监督工作的突出问题,先后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但系统性、针对性仍然不足。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了顶层设计。强化干部监督,要以《条例》为基本遵循,把近年来实践探索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深化标本兼治,创新体制机制,把干部监督的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构建干部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弄通搞懂、规范理顺,真正织密制度之网。

  强化干部监督必须抓牢“一把手”监督和干部日常监督这两条线。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干部监督更应如此,特别是针对“一把手”监督和干部的日常监督等薄弱环节。一方面,要抓住“关键少数”,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要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从严执行民主决策程序,列出“一把手”权力清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同时,“一把手”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带头接受监督,带头严守纪律,真正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另一方面,建立多层次“监督圈”,覆盖干部日常管理“盲区”。整合组织、纪检、检察、审计等职能部门的力量,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干部监督特别档案,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干部,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强化群众监督,建立政务公开“清单”,主动公开干部个人事项、政务财务信息和群众反馈问题处理结果,打开权力“黑匣子”,让群众监督有的放矢。

  强化干部监督必须擦亮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和问责这三把利器。干部监督要精准发力,必须要有手段、有方法,其中有三把“利器”要擦亮、用好,做到思想有触动、督查有实招、责任不放过。一是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要在各级党组织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二是发挥好巡察的监督作用。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衢州市正在谋划成立巡察办,实现巡视工作向基层延伸、在各个层面覆盖。开展巡察工作要紧扣“六项纪律”,围绕“四个着力”,发现问题,更好发挥震慑遏制治本作用。三是坚持有责必问纠责必严。权力和责任是统一的。各级领导干部都手握一定的权力,滥用权力,触及党纪法规的底线,就必须严格追责。当前,要严格执行《衢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实施办法(试行)》等问责制度,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使之成为督促干部尽职尽力的利器。

  (作者系衢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责任编辑:徐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