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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扣工资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别再吃闷亏了

2017年02月16日 14:38:09 浏览量: 来源:腾讯网 作者:

  《劳动法》第50条规定: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内应提前三日通知单位;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保障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5、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上班迟到是很多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迟到可以扣工资吗?迟到工资是否合法呢?

  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1982年国务院颁布施行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了企业的罚款权,这是我国劳动法律关系中对企业职工罚款的直接法律渊源。然而,《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废止。也就是说,2008年1月15日以后,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的规定在规章制度中设立罚款条款了。

  可现实中很多用人单位仍然在规章制度中赋予自己对员工罚款的权利,且这种做法还被一些法律理论和实践所接受。

  理由有二:

  首先,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和企业管理,维护企业和雇主的合法权益。法律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提高企业管理效益二者都要兼顾;

  其次,劳动者肆意迟到等行为应属于违反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应当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但是因劳动者的原因造成公司损失可扣除工资。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