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职工带薪年休假相关问题解答

2017年02月15日 16:47:20 浏览量: 来源:中工网 作者:冯燕 魏丽娜

  问:职工享受年休假有什么条件、可享受多少天、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答:(一)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既包括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情形。

  (二)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累计工作时间的概念:

  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3.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三)职工年休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

  问:什么情况下,职工不能享受年休假?答:(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二)职工不享受次年年休假的情形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上述2、3、4、5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问:刚刚进入单位是否就可以享受年休假呢?

  答: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具体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