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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资这7件事,不知道就亏大了!

2016年10月28日 09:23:52 浏览量: 来源:杭州网 作者:钟一鸣

  加班费≠固定数额

  有些公司经常加班加点而不发加班费,而有些公司不管加班时长,就固定一个月补些费用。那么,加班费到底是不是固定数额呢?每个月按固定数额发放加班费合法吗?

  加班费的计算是有明确规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①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②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③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不休年假≠3倍工资

  生活中,许多人宁愿放弃年假而得到3倍工资,但是,真的有这么简单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当员工主动提出不休年假时,不能拿3倍工资;而当用人单位因为工作情况征得职工同意,不安排休年假后,员工才可拿到3倍工资。而界定“自愿”的标准,就是用人单位能否提供书面证据证实“员工自愿”。

  未休年假的小伙伴要注意这一点了!

  春节红包≠加班工资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春节加班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加班费。

  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为法定休假日,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倍支付加班工资;而在初四至初七的休息日,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倍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发“红包”,是对员工工作表现的肯定和褒奖,是一种福利,而加班费是对劳动者放弃法定假日休息的一种补偿,概念不同。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