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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媒发声:这些津贴都该涨涨了!

2016年10月22日 15:19:33 浏览量: 来源:工人日报、央视财经 作者:

  那各地标准是啥样

  据各地人社局资料显示,上海、江苏执行的是 1995 年的政策,距今已经 21年未涨,其中,夜班工作到24点以后下班的职工、津贴标准为3.4元;而夜班连续工作12小时,津贴标准仅为4.4元。

  福建、山东执行的是1997年的政策,距今19年没涨;湖南执行的是2005年的政策,距今11年没涨;河北执行的则是2008年的政策,距今8年没涨。

  高温津贴参差不齐

  5高温津贴

  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而制定的补贴标准。

  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

  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份制定了高温津贴标准,但各地区水平参差不齐。不同地区差距大按月发放的地区中,津贴金额最高的为山西和江西,为240元/月,浙江省为225元/月;最低的为广东省,为150元/月。按天发放的地区中,标准最高的为天津,24元/天,最低的为贵州、河北,8元/天,仅为天津的1/3。其中,广东省高温津贴自2007年实行至今一直是150元/月,政策实施9年,未有上涨。

  低温津贴只有棉大衣低

  6温津贴

  2004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中提到了“低温津贴”: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