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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五伦: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

2017年02月21日 12:15:42 浏览量: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龙静云

  “伦,辈也。”它最早是指宗法社会中家庭成员不同辈分之间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家庭伦理秩序。当这种家庭人伦关系与社会人伦关系“衔接”与“扩充”开来后,一种特定的社会人伦架构由此产生。孟子言:“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便是一种完全意义上的社会人伦架构和社会秩序。这种由五种社会关系而建构的人伦道德范型就是我们所说的传统“五伦”论。在中国几千年文明历史长河中,它作为一种重要的人伦规范几乎为历代炎黄子孙所遵循,因而在塑造道德人格、和谐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均起过巨大作用。今天,对传统“五伦”论进行扬弃和改造,可以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细、落小、落实提供一条重要管道和有效载体。

  (一)可实现传统五伦论的价值超越与再造

  诚然,传统“五伦”论中确实有一些消极落后的成分,尤其是这种人伦范式在汉代被异化为“三纲五常”之后,其落后性、消极性更是显露无遗。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完全视其为封建糟粕、将其抛弃的理由。事实上,孟子的“五伦”论中具有很多科学合理的内容。如果我们立足于当前道德实践的客观需要,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其改造和创新,那么,这一珍贵的历史道德资源必定重现昔日光彩。而“新五伦”——“父子有亲、官民有义、夫妇有责、长幼有序、人我有信”——不失为实现传统五伦论价值超越与再造的不二之选。

  “新五伦”中,“父子有亲”的精义是“父慈子孝”,要求父母慈爱与子女孝敬相互呼应、相得益彰。亲子之间不仅具有天然的血缘联系,而且应以现代平等和民主的精神对其进行充实,建立一种社会性血缘亲爱、平等自由、互惠共荣关系。具体而言,父母要负责地抚养、教育子女成人成才,在这一过程中,父母要以身作则、循循善诱,为子女茁壮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反之,子女也应在父母年老之时担负起奉养、孝敬父母的责任。孔子说过:“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一语道出了孝的真谛。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空巢”现象越发严重,子女的探望和陪伴已成为十分宝贵的孝行。此外,子女还应努力追求事业,以事业的成就予父母最大孝敬和安慰。

  “官民有义”不仅是对“君臣有义”的话语转换,更是具有全新内容的一伦。这是因为,在我国民主政治条件下,民主法治是党和政府管理国家事务的最高原则,党的执政地位是人民赋予的,官民之间也随即建构起了一种双向的权力与义务关系,也即一种实质性的权力义务契约关系。履约的基本要求就是官民之间要达到服务与被服务、监督与被监督、信赖与被信赖相统一。对于官员来说,其义务和责任就是“为人民服务”,“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以此展现出良好的“公仆”本色和诚信品质,以得到人民的真心拥护。就普通百姓而言,要在充分信任为政者的基础上,积极建言献策、表达诉求,监督官员行为,履行好“主人翁”的角色义务。

  “夫妇有责”是对“夫妇有别”中的糟粕给予抛弃并在汲取社会性别平等理论营养基础上的现代性转换。夫妻之间是法律与道德的双重契约关系,双方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尊卑之分;在权利义务方面也是双向的。夫妻彼此诚实、平等地履约,相互忠贞,“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才是恩爱夫妻。此外,夫妇要共同赡老抚幼,既奉养和孝敬好父母,让父母年老以后过上开心快乐的幸福生活,又抚养教育好子女,使子女独立自信,健康成长。这二者皆不可偏废。与此同时,还要爱岗敬业,奉献社会,创造价值,为家庭生活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和文化环境。

  “长幼有序”则与孟子的思想一脉相承,突出强调长辈与晚辈、年长者与年幼者之间要长幼分明、安伦尽份。由此延伸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尊老爱幼、助贫扶困、友爱奉献的社会道德风尚。

责任编辑:徐曼丽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