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干部担当 培养年轻干部 丽水这三大政策亮了!

2018年11月15日 18:12:13 来源: 浙江在线网站 作者: 记者 郑欣慰

  11月初,丽水密集出台了三个文件,全是有关于干部的。它们包括:

  《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的实施意见》

  《关于适应实现“两大历史使命”需要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

  《关于深化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

  三个文件一出,即在全市干部群体中引起了极大关注。

  那么,这一系列文件,和以往出台的有何不同?有哪些突出的亮点?又释放出了怎样选人用人的信号呢?

  今天,小编就和丽水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处的相关负责同志一起,来给大家一一梳理,划划重点。

怕触雷区、怕踩红线?

8条29项容错纠错的情形可对照

  三份文件中,小编最最感兴趣的是《关于深化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其中的原因与今年一次基层的采访经历有关。

  当时,一位基层朋友曾告诉小编一个官场怪现象:以往一些权力部门的领导岗位很紧俏,干部争着去,但现在权力越大,风险和压力越大,同等级别待遇的“清水衙门”反倒成了香饽饽。

  这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干部群体的某种焦虑感在上升:“全面从严治党之下,问责压力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怕触雷区、踩红线,改革攻坚放不开手脚”……

  《关于深化完善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解决的正是这样的问题。小编注意到,4000多字的《实施细则》分9个章节,23个条款,有不少鲜明的亮点。

  比如,大大丰富了容错情形。相比2016年出台的只有6条适用情形的实施办法,这次的《实施细则》对推进议事决策、贯彻落实、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革创新、民生改善、应急处突、重点项目等8条29项可以进行容错纠错的内容进行了罗列,并且还增加了1条兜底条款,即“其它符合党章、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精神可以容错纠错的情形”。

  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年轻干部现场讲政策,解难题,助推征收工作

  再比如,对如何认定容错纠错明确了评判标准。即从动因、性质、过程、结果等方面看,是于公,还是于私?是担当,还是推诿?是众议,还是独断?是可控,还是失控?可以说界限更清晰了。

  此外,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原有的适用主体从“单位和领导成员”扩大到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和公职人员”。

  容错纠错的评判有了参照的标准,大大缓解了干部群体的担忧。据了解,文件出台后,组织部门第一时间向各县(市、区)和重点市直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建立容错纠错的机制,并报送相关案例。

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

突出实干实绩、一线火线用人导向

  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之下,有些领导干部跟中央的政策玩起了“躲猫猫”,“不去贪,也不想干,只愿做个太平官”。

  反面教材有了,就要树典型。

  定期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了解思想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在丽水,什么样的人能当领导干部?《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的实施意见》用的句子也特别直接有力:

  突出实干实绩、一线火线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以及长期扎根基层一线、埋头苦干的优秀干部。

  强化敢担当、善担当、能担当导向,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不干事的没市场。

“90后”优秀年轻干部进入组织视野

这些专业领域人才丽水急需紧缺

  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和社会长治久安。

  小编采访中了解到,目前,丽水市委组织部已经关注到了“90后”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这也是《关于适应实现“两大历史使命”需要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当中的突出亮点。

  该《意见》的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在干部队伍打造上,丽水市委组织部直接掌握100名左右处级、500名左右科级和100名左右“90后”优秀年轻干部。

  抽调的年轻干部在城中村改造现场

  那么,跃跃欲试的年轻干部们接下来可以从哪些专业领域下功夫呢?《意见》也给出了努力方向。原文是:要有大批适应以“丽水之干”担纲“丽水之赞”需要的各类优秀干部,特别是熟悉生态经济、现代金融、综合交通、城市规划、乡村振兴、农旅融合、文化创意等领域工作,具有全局视野、战略思维、法制观念的复合型人才。

责任编辑: 曹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