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纪依规将初核做细做实

2017年04月05日 14:27:1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陈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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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索初核工作意义重大,直接关系举报反映问题存在与否,是否需要予以立案调查;同时,初核工作难度又很大,大部分被调查人仍在现职工作岗位上,取证、谈话障碍都很多。那么,除了按照常规的初核要求、措施、方法之外,还应把握哪些细节问题,以便顺利开展初核工作?对此,笔者有如下几点体会。

  初核中的“三心二意”

  三心:一是专心。即全身心投入、心无旁骛、身份带入、日思夜想,全然浸入式状态。以这样一种工作状态,不论是初核,还是其他任何工作,都会有发现,有突破,有进展,有收获。二是细心。违纪者与执纪者,一个躲藏,一个寻找,作为执纪者,必须细心,细之又细,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无论是对书证材料的调取与研究,还是与谈话对象的交流和沟通,都少不了细心二字。三是耐心。初核难,范围大、不明确,询问对象、取证方式多种多样,工作对象有党政领导干部,更有各个流程中的普通工作人员,工作内容涉及各行各业,要沉下心,耐得住,变换角度,反复询问,不厌其烦,直至问到或提取到需要的证据材料为止。

  二意:一是时间意识。一旦发现有关线索,马上就去提取相关证据,当场解决,不给对方任何隐匿之机。因为初核对象仍在工作岗位上,有关人员顾虑大,如果不即刻提取资料,延误了时机,有关证据材料就可能被隐匿。二是现场意识。初核阶段的外调取证,如果静待对方提供材料,有的材料就是层层筛选后报上来的,可能遮蔽了有用信息。因此,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初核人员去现场取证,与业务人员直接交流,直接翻阅有关书证,这样会有更大的可能发现有关证据和相关线索。

  初核中的“四个帮手”

  在初核中,除了一些常见的、必要的初核措施之外,还有以下几种方法,可以使用。

  一是互联网强大的信息搜索功能。在信息社会,大数据时代,充分利用互联网的搜索功能,对举报所反映的问题、涉及的单位、人员等相关情况进行搜集、分析、整理,既具有便捷、快速的特点,也有利于多侧面、多角度、全方位了解有关情况。具体可以采取以下途径搜索有关资料:政府网站信息、有关企业网站、有关新闻的介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非上市公司情况介绍;甚至是招聘启事中有关单位的情况介绍;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有关事迹的介绍;从中了解有关人员的成长经历、人际关系等。

责任编辑:贾歆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