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为民服务中须摒弃“有位有为”论

2017年02月10日 16:53:01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高琪

U11604P704DT20151221133933.jpg

  习近平总书记在很多场合多次强调,我们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是要为人民做事的。他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今天,重新把握领会“为人民服务”这句宗旨的内涵是我们当前学习教育的重点和核心。而在一些试岗比选中,青年干部关于“服务”的表述却令笔者深思。

  一位年轻基层干部说,当下倡导担当有为,但感觉年轻干部人微言轻,一腔抱负难以施展,平时琢磨了什么好点子好办法也没法落实,想为群众做点实事也无从下手,希望能到更高的平台上去施展抱负才华。乍一听,年轻干部志存高远,并没有什么大问题,但琢磨之下,却反映了当前部分干部对服务的理解存在偏差与误区,而且这样的声音还不在少数。其实这说到底还是又回归到了 “有为”才能 “有位”还是 “有位”才能 “有为”的老命题。

  在笔者看来,为人民服务,是情怀而非口号,打着“有位”才能“有为”旗号的都是为当下的庸懒散寻找借口。“有位”而“为”多是使命所在,责无旁贷,“无位”而“为”才是出于赤心一片,更加难能可贵。有心才能有行,当自我修养形成了“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的思维习惯,我们的服务自然会外现于举止、内化于情怀。

  为人民服务,是小事而非大为。出以公心,是为公;做好服务,是为仆。我们的服务,不仅仅是修了一条路、造了一座桥、建了一个广场,更是多一句解释、多一个笑脸、多一回跑腿、多一次回访。试想一下,当群众去办事遇到像商场服务员那般精细、贴心的服务,即使的确存在政策上的限制与门槛,也会给出满意的评价。说到底,服务体现在待人接物的角角落落,寓于为民办事的方方面面。树立了这样的观念,为民服务还愁没平台没方式?

  为人民服务,是互惠而非零和。《道德经》里讲:“既以为人,己愈有;既以与人,己愈多”。我们在潜移默化地输送服务给群众的同时,也惠及了我们自己。往小了说,办好群众的事情是个人能力和价值的体现;往大了说,做到让人民满意,也是对党群干群关系的一个促进,是消融社会对公务员群体偏见的一剂催化,使我们的工作环境、工作氛围变得更为融洽。如此一来,“服务-提效-互惠-支持”的良性循环才有建立的环境基础,我们才能跳出越解释越不信任的怪圈,用更多的精力与心思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作者单位:岱山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朱丽娜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