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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市补实“真空期”从严管理 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

2016年10月28日 09:48:2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通讯员 冯祖轩

4、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审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事宜.JPG

严格审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事宜

  奉化市委组织部切中领导干部出国(境)证件领证、持证、还证三个环节的管理空白点、真空期,分类施治、对症下药,具化制度、堵牢漏洞,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

  分类定时缩短“领证期”。针对因私出国(境)申报不规范、规定不详细、时间不统一等普遍性问题,制作流程图,明确申报审批程序环节,书面告知责任义务,书面作出归还承诺,并重点对审批结束后领证时间进行统一、规范、具化的界定:对需要面签或签证时间要求较长的出国(境)人员限制在出国境前1-2个月领取出国(境)证件;对出行一般签证国家或地区的人员限制在出国(境)前3-4周领取出国(境)证件;对出行到落地签和免签国家或地区的人员限制在出国(境)前1-2周领取证件,避免无序领证,缩短个人持证时间,加强证件集中管理。

  三色预警严控“还证期”。针对因私出国(境)领导干部证件归还不及时等问题,建立“三色预警”机制,确保出国(境)人员在回国(境)后及时主动上交相关证件。实行黄色预警,对出行时间到期后未及时归还证件的,递送《领导干部提醒函》提醒5日内上交出国(境)证件。实行橙色预警,对第一次预警后5日内未上交证件的,下达《函询通知书》,要求限时上交证件,书面回复未上交证件原因,并要求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时督促。实行红色预警,经函询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无故不上交证件的,根据《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扣分”,并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取消当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先评优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一旦扣分达到一定分值,则给予“召回”或免职、降级等组织处理。

  排查比对规范“持证期”。针对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持有时间长、监管难度大等问题,建立“排查比对”制度。对外比对出行情况,加强与公安部门对接,建立“半月一反馈制度”,每月15日和月底对临时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掌握实际出行动态。对内比对个人报告,定期将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年度报告中的证件持有情况与组织保管的证件、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月度报告中的出国(境)情况与实际审批情况进行比对,及时准确地掌握领导干部实际持证情况和出行信息。去年对一名未严格遵守出国(境)规定的退二线干部作出诫勉谈话处理,对其所在单位书面通报批评,起到了较大的警示震慑作用。通过严格周密无疏漏的管控机制,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行为进一步规范。经比对,今年未出现一起报批不规范或出行时间、地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情况。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