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到31项
省民政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到31项
2017年04月17日 08:11:16 浏览量: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到31项。
继3月初公布的首批“最多跑一次”11项事项清单后,全省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民政厅本级涉及补换伤残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慈善组织认定等“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共31项。
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快走的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分两批梳理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截止3月底,省级单位958项(省直单位695项,直属部门在浙单位263项);设区市本级平均1002项,县(市、区)平均862项。
目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省民政“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
1、补换伤残证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3、慈善组织认定
4、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
5、福利企业引进适合残疾人操作的生产设备免征进口税收
6、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省的丧葬事项审批
7、公墓建设审批
8、基金会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9、基金会年度检查
10、基金会有关事项备案
11、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12、军队离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核转报(含精神病护理费申报)
13、烈士审核和烈士证书制发
1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变更、注销)
1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16、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备案
17、伤残等级评定
18、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的确认
19、社会团体登记(成立、变更、注销)
20、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21、社会团体有关事项备案
22、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 2017-04-16永嘉线上督办落实“两个责任” 让责任有...
- 2017-04-13什么事难办,就“办”什么事
- 2017-04-12杜绝信访领域腐败须健全监督机制
- 2017-04-11留守儿童有了大病补充医保
- 2017-04-09107家文化礼堂的补助资金到位了?建德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