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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到31项

2017年04月17日 08:11:16 浏览量: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

  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到31项。

  继3月初公布的首批“最多跑一次”11项事项清单后,全省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民政厅本级涉及补换伤残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慈善组织认定等“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共31项。

  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快走的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分两批梳理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截止3月底,省级单位958项(省直单位695项,直属部门在浙单位263项);设区市本级平均1002项,县(市、区)平均862项。

  目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省民政“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

  1、补换伤残证

  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

  3、慈善组织认定

  4、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

  5、福利企业引进适合残疾人操作的生产设备免征进口税收

  6、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省的丧葬事项审批

  7、公墓建设审批

  8、基金会登记(设立、变更、注销)

  9、基金会年度检查

  10、基金会有关事项备案

  11、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12、军队离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核转报(含精神病护理费申报)

  13、烈士审核和烈士证书制发

  1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变更、注销)

  1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

  16、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备案

  17、伤残等级评定

  18、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的确认

  19、社会团体登记(成立、变更、注销)

  20、社会团体年度检查

  21、社会团体有关事项备案

  22、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  

责任编辑:马美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