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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儿童有了大病补充医保

2017年04月11日 08:13:17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黄珍珍 沈吟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日前我省在淳安县、平阳县试运行留守儿童大病补充保险。每个参保的留守儿童,最高可报销20万元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及10万元的意外致残补助。

  据统计,2016年我省有11.18万名农村留守儿童。为提升留守儿童医疗保障额度、减轻重病患儿家庭支付压力,今年年初,省民政厅、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联合发起“童守计划·浙江省留守儿童大病保险”项目。留守儿童每人年度保险费50元,资金由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向社会筹集。项目由大地保险浙江分公司承办,在社保、新农合保障制度的基础上,构筑二次补充保障体系。

  参保的留守儿童一旦患大病,在完成社会保险报销后,家庭自付医疗费用不低于5000元的,可报销比例为95%,最高报销金额20万元。为保证参保患儿能够得到及时的救治服务,报销范围以治疗费用而不以病种进行界定。在国家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任何病种、在任何医院进行治疗,报销比例和起付线均不变。此外,该项目还将免费为留守儿童提供最高达10万元的意外致残补助。

  项目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3月底,淳安县和平阳县两地7600余名留守儿童已办理投保手续。为建立长效运行机制,该项目下一步将建立“公益基金池”向社会筹集资金,扩大项目辐射面,惠及更多留守儿童。此外,据省民政厅消息,今年我省将全面实施“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进一步落实留守儿童家庭监护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及各部门相关职责。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