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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考评促平安浙江建设

2017年04月11日 08:15:15 浏览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范柏乃 刘四方 张茜蓉 江于夫

  平安浙江建设,是浙江人民的共同选择,是实现浙江百姓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是推动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法宝。2005年7月,浙江省委、省政府出台《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拉开了平安浙江考评的序幕。12年来,浙江通过科学设置考核体系、严格规范考评程序、逐年优化考核办法和加强考评结果应用等路径,提升平安浙江考评的科学化水平,强化平安建设的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一把手抓、抓一把手”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确保了平安建设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地,持续推动了平安浙江建设。

  科学设置考评指标。考评指标是平安浙江建设的指挥棒,是影响各级党委和政府行为的重要因素,直接决定了平安浙江建设的主体内容和发展方向。根据《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考核办法》的规定,平安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都要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对《浙江省平安市、县(市、区)全面考核评审条件》进行系统修订和完善。经过12年的实践探索,目前浙江已经建立了以人民群众的平安需求为导向,涵盖政治稳定、社会治安、经济秩序、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生态保护、基层治理和人民生活等八个维度共100项指标的大平安浙江考评指标体系。

  严格规范考评程序。平安浙江考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考评主体的确定、考评指标的设计、考评方法的运用、考评对象的选择、考评系统的调整等环节并不是孤立的,每个环节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并对考评结果产生深刻影响。实践表明,考评程序是影响平安考评结果科学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因素。在不断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基础上,浙江借鉴和吸纳国内外绩效考评程序的有效做法,建立了包括对结果性指标、过程性指标、民意性调查指标,以及暗访性调查指标等四类不同考评指标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考评程序,确保了平安浙江考评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有效地推动了平安浙江建设。

  逐年优化考评方法。在平安浙江建设启动之初,平安浙江考评主要采用的是上级主管部门考评法。这种考评方法主要特点是,上级主管部门比较熟悉分管的平安建设领域,对地方平安建设的目标、原则、思路、方法、成效和问题了解比较全面。但是上级主管部门的考评较多地采用定性评估的方法,通常隐藏着领导主观随意性和走过场的可能性。基于此,2015年,浙江省平安办委托浙江大学专家学者专门开展《平安浙江考评体系的优化方案设计》研究,通过研究创立了由自我评估、认同度评估、社会公众评估和第三方评估“四位一体”的考评办法,较好地解决了“考评主体和考评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自我评估与他人评估相互割裂”和“考评结果缺乏解释能力”等绩效考评的三大缺陷,增强了平安浙江考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强化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运用是平安浙江考评系统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平安绩效改进与促成平安考评系统目标实现的有效途径。12年平安浙江考评经验证明,有效地使用平安建设考评结果,可以使人们在理性反思的基础上作出明智客观的判断,进而科学地规划未来的行动,并强化各级地方政府领导平安浙江建设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危机意识。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动态优化的考评体系,每年对全省市、县(市、区)的平安建设实施成效进行考评,并把考评结果与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紧密挂钩。连续3年被评为平安市、县(市、区)的,才能授予“平安鼎”,连续6年的授予“平安铜鼎”,连续9年的授予“平安银鼎”,连续12年的最终授予“平安金鼎”。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