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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带病提拔” 全息分析辨纤毫

2016年09月12日 15:47:35 浏览量: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作者:孙忠法

  思想患病难察、“两面人”面孔难辨、行为隐蔽难露,是导致干部“带病提拔”的原因之一。综合分析研判,是破解这一问题的重要的一招。近年来,各地立足于提升“问诊”水准,纷纷开展常态化分析研判,有力地促进了识准用好干部。

  常态“体检”查“症状”

  国家民委某单位连续两年测评末位,经专门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后,坚决调整主要负责人,当年面貌即有很大改观,测评在全委31个单位中跃居第六名。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前提是发现哪个干部有病,查明病到什么程度。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相关规定,建立常态化研判机制,通过对干部经常性“体检”,为做好干部工作赢得主动:

  ——用好干部标准“筛选”干部。天津着力抓好班子和干部政治表现、作风状况、选人用人、廉政情况、结构功能、能力水平等六个方面的分析研判。安徽省明确,研判内容包括干部基本情况、政治表现、作风品行、能力实绩、人岗匹配、廉洁自律、群众评价等方面。

  ——坚持常态化,破解不选任不研判、一次研判管长久问题。河北、安徽等地规定,根据工作实际和需要,可采取常规、专项、定期等形式研判。四川规定,严格落实月分析、季研判、半年督查制度,做好重要岗位专项性研判、问题班子针对性研判、一届两轮系统性研判。浙江台州市、吉林临江市、安徽滁州市南谯区,则通过定期经常性分析与提任前重点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综合评判。

  ——突出研判重点。广东规定,凡是换届或班子成员调整面较大、一把手问题反映较多、党政主要领导不团结等情形出现时,及时开展专题分析研判。内蒙古兴安盟则在职位有空缺的、整体功能存在缺陷的、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信访举报件较多时,即时启动干部分析研判。

  标准具体、导向鲜明、重点突出,各地认真甄别了解到的问题线索,及时对干部进行谈话或函询,严格排查“病状”,问题没有查清的一律不提拔。

  “综合分析研判有利于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科学性,也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好办法,使干部自律在平时、教育在平时,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错误。”甘肃兰州市纪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志说。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