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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官办慈善到人人公益的30年

2017年01月12日 14:45:25 浏览量: 来源:中国慈善报 作者:黎宇琳

  核心提示:这是一个人人皆可表达意见的资讯时代。对于基础依旧脆弱的公益慈善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也是一次深重的危机,所幸,《慈善法》来了

  这是一个人人皆可表达意见的资讯时代。对于基础依旧脆弱的公益慈善行业来说,这是一个重大的机遇,也是一次深重的危机,所幸,《慈善法》来了

  如果一名活跃在上世纪70年代的党政干部穿越到现在,看到今天的公益慈善行业,很可能会若有所失。

  因为那个年代的人相信的,是一套与今天完全不同的故事体系。那时的主流观点是:“资本主义的慈善是虚伪的”、“慈善是政府的工作,政府无力去做,才由慈善家代劳”、“慈善越来越多不是好事,意味着社会越来越不公”。

  建国以后,中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国家几乎包办了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事务的各个方面,“慈善”也是“计划”的一部分,是行政垄断下的一种政府权力。在那个多养几只鸡都要被割“资本主义尾巴”的年代,大规模的民间慈善岂止不被允许,简直要犯政治错误。

  但社会上总有需要救助的弱势群体,怎么办?当时的解决方案是:政府要把扶贫济困都管起来,不能让一个公民没饭吃,不能让一个小孩没书读。

  这样的做法坚持了很多年,但到了上个世纪80年代,国家财政撑不住了。

  从官办慈善开始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一标志着“改革开放”的会议,除了为中国带来了私人企业,也同步催生了一批慈善组织:1981年7月,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成立,是中国第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组织。此后几年间,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绿化基金会等组织也在政府要员的主导下先后成立。

  当时没有相关法律可以遵循,各级政府的表态就成了慈善组织设立的依据,顺理成章地,这些慈善组织在成立后,往往也由政府领导人担任负责人,比如中国绿化基金会,就由乌兰夫等国家领导人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发起。

  中国最早的一批慈善组织,基本由政府主办,被称为“GONGO”(政府主管的非政府组织),与国有垄断企业的性质十分相似:享受各种特殊政策,工作人员都是从国家领工资的公务员。这个时期成立的慈善组织,属于试水阶段,数量十分稀少,大家都不知道该怎么干,机构的发展非常缓慢。

  直到1988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基金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公益基金会的性质、建立条件、筹款方式、基金的使用和管理等一系列事项作出规定,现代公益的种子,才算是在中国大陆长出萌芽。

  有几家日后影响深远的基金会在《办法》出台后成立:1988年12月,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成立;1989年3月,中国扶贫基金会(下称“中扶贫”)、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下称“青基会”)成立,同年10月,后者发起闻名遐迩的希望工程。

  “那时候,国家非常穷,很多孩子交不起学费,每年失学的孩子有一百万,政府资金有限,农村校长管的经费是给老师一支粉笔,两支粉笔都没有。”时任青基会秘书长、希望工程发起人徐永光在回望当年时说,一批有政府背景的基金会,为公众参与公共事务开辟了一个机会,动员社会资源和力量,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

  希望工程是一个里程碑式的公益项目,生发出很多脍炙人口的故事,其中最为传奇的,要数邓小平化名“老共产党人”为其捐款一事。

  1992年6月,北京后圆恩寺甲1号(青基会会址)来了两名军人,要捐款3000元。工作人员请他们留下名字,军人说:“首长特别交代,不写名字。”工作人员一再坚持,军人才说:“如果一定要留名,就请写‘一位老共产党员’吧。”同年10月,两名军人又以同样的方式捐款2000元。当时,正好有军人在青基会做志愿者,见了悄悄议论:“看起来像是邓家人。”于是工作人员尾随捐赠者,记下了车号,最后确定那位“老共产党员”就是邓小平。

  事实上,“92南巡”之后,当时的邓小平有着巨大的政治影响力,但是,他并未动用权力搞摊派,而是选择自己私下捐钱,这样的做法颇有深意。这个故事被徐永光在多个场合引用,以阐述“慈善属于民间”的进步观点。

  应该说,以青基会为代表的官办公募基金会在扶贫济困、帮助弱势群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功不可没,但那毕竟是计划经济与行政垄断的历史遗留下来的存在,资源垄断化、管理官僚化的情况难免,用知名学者资中筠先生的话来说,是“过渡时期一种不正常的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与公益市场上供需双方快速增长,“实际上起到了阻碍民间慈善事业的作用”。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