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公益组织如何推动法律法规实施与修订

2016年09月20日 10:07:09 浏览量: 来源:公益时报 作者:王勇

  2016年,对于公益人来说是与法律法规最接近的一年。从《慈善法》到一系列配套法规、政策文件的出台与实施,几乎令人应接不暇。

  然而如果要问一句,对于这些关乎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文件的制定、修订、实施,你和你的机构发挥作用了吗?恐怕很多人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尽管很多机构的宗旨里都有政策倡导这一项。

  是不能还是不为呢?难道除了征求意见时提提意见之外,社会组织就没有别的办法影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途径与方法了吗?

  本文将以9月8日由中国生物多样性和绿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绿发会)和美国环保协会共同发布的《2015年中国“污染环境罪”案件调查报告》等为例,对此展开讨论。

  低头实践与抬头看法

  9月8日上午,绿发会和美国环保协会共同举办了《2015年中国“污染环境罪”案件调查报告》新闻发布会,对调查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2013年6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污染环境罪”的入罪类型。此后,各级环保部门和公安机关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人的追究力度明显加强,案件数量显著上升。

  作为刑事处罚,环境污染罪似乎与绿发会、美国环保协会无关,那么这两家机构为什么要发起调查呢?

  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绿发会提起了很多环境公益诉讼。绿发会副秘书长马勇表示,现在环境公益诉讼大家关注得很高,但是污染环境罪这一块关注度不是很高,而它也是一把悬在环境违法上的利剑。

  “以刑事司法打击污染环境的行为和以民事公益诉讼去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两个效果叠加能够形成很好的合力。”马勇强调。

  而另一方面,在绿发会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中,有不少是先有刑事的判决。据马勇估计,约占40%左右。

  对此,调查报告执笔人、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的严厚福表示:“现在环保组织经费或者专业能力相对来说可能都有所欠缺,从零开始做环境诉讼是相对比较难的,前面有刑事诉讼案件已经完成了,再去提就简单多了,这是环保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一条捷径。”

  而美国环保协会则一直在关注环保行政工作,追究违法者行政责任的问题。“绿发会这边做了很多的工作,我们有时候也在一起交流,民事、行政、刑事之间如何更好地衔接。”美国环保协会中国项目总监秦虎表示。

  其实很多法律法规看似和社会组织无关,但实际上却像环境污染罪一样深深地影响着社会组织的工作。例如,防止女童被性侵工作就涉及到嫖宿幼女罪、嫖娼罪、强奸罪;大病救助工作则涉及到医保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

  而直接与社会组织有关的慈善法、登记管理条例等就更是影响深远。直接登记在很多地方无法实现,其实就与三大登记管理条例一直没有修订完成有关。

  社会组织与公益人在从事公益事业的时候不仅需要低头做事,更需要抬头看法。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