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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慈善事业 争创文明城市

2016年09月08日 07:52:22 浏览量: 来源:台州日报 作者:张锦鸣

  今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正式施行。9月5日,是首个“中华慈善日”。为贯彻落实慈善法,全面推进台州市慈善事业发展,2009年原设立的“5·15台州慈善公益日”,今年起统一为9月5日“中华慈善日”。当前,正值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在台州市全面开展,因此举办好“中华慈善日”活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慈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国慈善事业源远流长。从村落家族的义社、义米、义塾到宗教寺院的救济贫病的善行,从政府开仓赈灾到社会的慈幼济贫,慈善义举薪火不断,世代传承。现代意义的慈善,是一种美德、修养和文明,更是一种责任、义务和习惯。慈善作为道德范畴,反映人们以仁慈、同情和慷慨为基础的互助意识,体现了利他主义价值观和平等互助的理念,是我们共同的“精神家园”,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慈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体现,是评判一座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

  台州慈善在传承中发展

  台州历史悠久,台州的慈善源远流长,弘扬慈善是台州历史的必然,也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

  台州市现代慈善事业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成立于1998年7月的玉环县慈善总会,为全市第一家正式注册的地方慈善组织。2003年1月25日,台州市慈善总会正式成立,掀开了台州当代慈善历史崭新的一页。到2004年底,全市9个县(市、区)全部建立慈善总会。2007年5月首届台州市慈善大会召开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关心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台州市慈善事业步入快速发展的轨道。工作网络基本形成,慈善文化传播逐步深入,慈善资金不断壮大,慈善救助规模日见扩大,慈善志愿者(义工)队伍蓬勃发展,慈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日益提高。至2015年底,全市慈善总会历年累计拨出救助款物13.59亿元,救助困难群众91.32万人次。

  “台州慈善”已成为我市的一张靓丽名片,慈善事业在助学、扶老、助医、救孤、济困、赈灾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上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丰富了城市文化内涵,提升了社会的文明水平。主要成果有:

  建立了考核监督表彰机制。建立了党委对慈善工作的考核制度,设立了人大监督制度,建立了评选表彰制度。从2006年开始,台州市委、市政府每两年组织开展“台州慈善奖”评选活动。几年来,通过开展“平民慈善之星”等各类典型人物的评选活动,公开竞聘“慈善形象大使”等,充分展示慈善风采,营造慈善氛围。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