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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出制”倒逼网上募捐守规矩

2016年09月07日 15:41:04 浏览量: 来源:法制时报 作者:北晨

  今起施行的《慈善法》规定没有获得公开募捐资格的个人和组织不得在网上公开募捐,民政部也公布首批13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近两年冒出数十个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确实能为部分求助者轻松快捷筹得“救命款”,但也因一些求助者身份信息、筹款目的、款项用途难以有效把关、跟踪监控,频频引发公众的信任危机。(9月1日《南方都市报》)

  互联网募捐平台要想获得公众信任,必须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既要有能力,又要能被公众认可。毕竟这个募捐平台关乎捐赠者的捐赠意愿和热情。如果平台关注度不高、公信力不高,募捐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必然“打折”。因此,在遴选的过程中必须保证公平公正,这一方面需要对评审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要进行“考核”,其成员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要有机制保障;另一方面在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和透明,如此,才能选出真正值得信赖的募捐平台。

  被认可的募捐平台也不是永远都被信任的,而要保证其诚信运作,不弄虚作假,则需要建立起“退出制”。募捐平台不仅仅要进行“年审”,更要有淘汰制。对于得分不高,存在管理漏洞,甚至出现诈捐现象的募捐平台,要令其退出,并且要有相应的追究制。

  互联网募捐平台要充满活力,因为关乎慈善。慈善是个易碎品,一旦不被公众信任,想要修补则很难。这方面已经有不少教训了。互联网募捐平台在慈善方面有自身的优势,但其缺点也是相当明显的。而要让其扬长避短,避免出现不良现象,则要将其自始至终置于强悍的监管之下,要用“退出制”逼其做得更好。有竞争才有活力,有危机才会进步,互联网募捐平台不能一劳永逸,需要“活水”刺激。这就是“退出制”。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