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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批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诞生记

2016年09月03日 11:19:19 浏览量: 来源:公益时报·新闻周刊 作者:王勇

  在《慈善法》通过之前,联劝网就已经开始了联合劝募的互联网募款模式

   8月22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对13家入围首批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到8月28日结束。名单一经公布便引起极大的关注。

  关注点包括:轻松筹这种曾因个人救助被质疑的平台为何会入选?以前未进行过互联网筹款的平台入选是否合适?怎样保证平台上的公募信息的真实性?出问题怎么办?其他的平台还能发布募捐信息吗……

  对于这些疑问,平台在参选过程中已经做出了部分回应。他们是如何回应的,评委们又是如何看的呢?从47家平台申请到13家入围,都经历了怎样的历程?

  9月1日前必须完成的职责

  民政部之所以要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源于《慈善法》的规定。

  《慈善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这一规定将统一或者指定慈善信息平台的职责赋予了国务院民政部门,也就是民政部。需要注意,既不是其他部委,也不是省级及以下民政部门!

  而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的作用也很明确——用于慈善组织发布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信息。发布的主体是慈善组织,发布的内容是互联网公募信息。与个人求助无关。

  由于这一规定,民政部必须在9月1日《慈善法》正式实施的同时,明确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否则将造成互联网公开募捐被迫全面停止的局面。

  从制定标准到开展遴选

  那么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究竟该如何确定呢?《慈善法》规定的是“统一或指定“,究竟该统一到一个平台还是指定几家平台呢?标准是什么?这一切成为摆在民政部面前的关键问题。

  实践者最有发言权。5月13日,《慈善法》通过近两个月后,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组织了“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平台”认定标准研讨会,邀请了包括新浪、百度、腾讯等十多家互联网服务商代表参与研讨。

  在讨论中,公开公平、鼓励竞争成为共识,多家平台都表示应该设立具体的标准,只要符合标准的互联网服务商都应该可以申请成为“慈善组织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关于标准如何设立则众说纷纭,涉及是否可以在线捐赠、资质要求应达到哪一级别、硬件与团队的基础条件、信息审核机制、初创平台可否进入、监管退出机制等多个方面。

  需要强调的是,要制定一个公平、科学的准入标准非一朝一夕之功。

  7月20日,《慈善法》通过4个月后,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遴选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的通知》。通知明确“民政部拟采取遴选方式,指定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

  注意,遴选是选拔、挑选,不是准入、认定。与花大量时间制定基础标准,然后开放申请、随时审批相比,遴选无疑要快得多。

  通知提出要“按照统筹规划、循序渐进,公开透明、自愿申请、分批考察、择优指定的原则进行批次遴选。”

  也就是说,指定平台不是一次性完成的,是逐批进行。首批拟指定10家左右,这样就避免了慈善法实施后无平台可用的局面。即使首批的平台在运行中出现不适用的情况,之后还可以逐批指定更多的平台。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