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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9月1日起施行 依法行善让爱心更放心

2016年08月31日 14:30:09 浏览量: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黄宏

  接受监督,善待每份爱心

  慈善法实施后,除非为自己或朋友等特定对象发布求助信息,个人不能再发起公开募捐。这条规定,在慈善法最初的草案公布、审议期间,都曾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

  “公益组织开展活动,往往需要社会捐款。慈善法的施行,对我们依法开展公益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陈钦北说,现在关键的问题,就是如何申请,取得慈善组织的资格。

  石志明是台州市义工协会会长,他表示,从以往的经历来看,台州市义工协会举行的募捐,主要是通过各理事单位公开募捐。“现在慈善组织认定办法还没出台,我们正在准备一些申报材料。”他说,等具体认定办法公布后,台州市义工协会就去申请慈善组织资格。

  慈善法施行后,和相关资格认定办法出台之间有个“空档期”。不过,对公开募捐的资格要求,并未对公益组织的活动产生太大的影响。平阳“云印公益”最近开展的一个助残公益募捐,是通过和腾讯公益、温州市慈善总会合作的方式进行。“温州市慈善总会有慈善组织的资格,以它的名义发出募捐,所有的款项都进入它的账户,这符合法律规定。”陈钦北说,每笔善款都会接受温州市慈善总会的监督,相信这种做法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自身的内部管理制度,有助于申请慈善组织的资格。

  自身造血,公益走得更远

  近年来,随着浙江公益组织的不断发展,社会企业的理念也应运而生,主要是指公益组织通过自身投资,运用商业手法运作,赚取的利润用于慈善或公益目的。

  去年7月,在海宁南关厢,由海宁市慈善总会义工委员会开办的素食馆正式开张,这是我省较早的社会企业之一。这家餐馆虽然规模不大,但运用了较多的新理念:众筹资金、公益餐馆、义工服务站……所得的利润均用于公益。开办这家素食馆的初衷,是为了促进公益组织由“社会输血”转向“自身造血”。

  “一年多来,我们已经在全国开了11家素食馆。”海宁市慈善总会义工委员会负责人之一朱晨耀说,现在,他们还在培训南通的公益组织,考虑在当地开办一家餐馆。

  说起慈善法,朱晨耀说:“我更关注两点:一是今后慈善组织设立,直接向各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不用再找业务主管部门挂靠审批,这意味着慈善组织的设立降低了门槛,登记程序也简化了;二是税收抵扣。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可以享受税收抵扣。”朱晨耀认为,慈善法在这两方面的规定,可以促进企业向公益组织捐赠,同时也激发公益组织举办社会企业的积极性。他说,相信这部法律的施行,能有效地促进公益组织由“社会输血”转向“自身造血”,从而实现公益组织的转型升级。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