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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9月1日起施行 依法行善让爱心更放心

2016年08月31日 14:30:09 浏览量: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黄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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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德市公益志愿者日前来到新安江街道梅坪村的高安古道,清理沿途垃圾。  宁文武 摄

  今年9月1日,我国首部慈善法将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进入了一个依法治善的新时代。

  对于浙江省来说公益组织、慈善组织数目众多。慈善法的施行,对这些组织会带来什么影响?公益组织、慈善组织如何更好地开展慈善活动?不少公益组织负责人表示,这一法律的施行,有助于公益组织转型,既是约束又是保护。

  信息公开,群众放心捐款

  即将施行的慈善法,对信息公开作出诸多规定:区分不同主体、不同方式,强制信息公开,还规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以及违反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

  据悉,目前全省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组织总数有4.62万个,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8.1个,另有10万个列入备案,大部分社会组织主要在公益慈善领域开展活动。

  慈善法通过后,信息公开就为公益组织成员所关注。上虞“点亮一盏灯”公益组织负责人董国光从事公益活动多年,一直倡导公众开展助学、助孤、助残等爱心活动。“我们每次活动接受捐款时,都会通过拍照的方式记录全过程,然后将照片上传论坛,向网友和公众公开。”董国光说,慈善的生命力在于公开,用这种方式留下存根,公布明细账,捐赠的网友才会放心,才会更愿意参与,奉献爱心。

  陈钦北是平阳县云印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负责人,他关注更多的是有关要求慈善机构信息公开权责明确等方面。陈钦北认为,只要慈善组织能依照慈善法的规定,做到信息及时、真实公开,大家做善事的热情就会激发出来,对慈善组织募捐很有利。

  冯福来是浙江省慈善义工协会的会员,主要在绍兴地区开展活动。他表示,今后组织活动会更注重信息公开。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