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慈善需要全社会的监督,而非偶发性的重拳出击

2016年08月29日 15:33:32 浏览量: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周健

  据媒体报道,8月26日,民政部官网通报了对4家慈善基金会以及2家社会团体做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其中“慈孝特困老人救助基金会”因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被撤销登记。巨人慈善基金会则被处停止活动一个月,天合公益基金会和永恒慈善基金会被处以警告。(8月27日《京华时报》)

  这是在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实施前,民政部对违规社会团体罕见的一次重拳出击。根据基金会中心网数据统计,截至2015年,中国社会组织总数已超过60万家,其中慈善基金会数量已达4696家。慈善基金会行业净资产已超过1000亿元,年度公益支出超过300亿元。

  面对如此庞大的体量,民政部门真的管得了、管得好么?

  在民政部通报对4家慈善基金会以及2家社会团体做出行政处罚之前不久,民政部官网公布了《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在意见稿中,民政部门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规定了多达11种算法和12种标准,很多业内专业人士都被这份文件搞得晕头转向,不知所云。

  法规搞得连专业人士都看不懂,那么作为非专业人士的普通社会公众又如何能实现对慈善公益组织的社会监督呢?要知道,在移动互联网时代,基于用户参与的互动项目,每增加一个选择层级,用户的参与人数就会减少30%左右,这完全就是要社会公众不要参与监督的节奏。

  说这样的话不是危言耸听,《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时间是2016年8月26日,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8月31日,也就是只有五天时间给大家发表意见,一个未来要管理数千亿社会善款的行政法规,只有5天时间让大家发言,并于5天后的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这实在是太任性了。

责任编辑:安佳璐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