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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封被洪武帝褒奖的家书

2017年02月28日 10:52:47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通讯员 盛荣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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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浩瀚的中国历史典籍和文献中,保存着大量的家书,《付男轸家书》是其中一封不太为人所知的,但它当年曾得到过洪武帝朱元璋的褒奖,一时名闻朝野。

  故事还得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说起,湖州德清的王轸中了举人,受诏任平凉府崇信县知县。十月初,王轸与父亲王升在南浔道别后,经镇江、高邮、宁陵、郑州至崇信赴任,途中以四封书信报平安。洪武四年三月,王升感念其儿年少,恐做出误国误民的事,于是修书一封,托正在浙右巡检的御史台管勾宇文桂转交王轸。

  谁知恰在此时,宇文桂因涉嫌犯法被讯问审查,其所藏百余封书信俱被没收。

  对贪官污吏恨之入骨的朱元璋非常重视宇文桂的案件,亲自审阅了这些书信。他发现这些书信都是浙右读书做官的人所写,且多为阿臾奉承之语,“或是或非,皆欲祸人”,中间亦有私自请托买官的。正在龙颜大怒之时,忽然发现了这封与众不同的家书,顿觉得一阵清风拂面,阅后大为赞叹:“子之贤否虽未可知,然薄俗中有善于为人父者如此,谁能出其右哉?”由是“令中书遣人赍朕诏谕往诣其家,赐白金百两,附子五枚,川椒五斤,绢十疋,以旌其贤。”

  能得到朱元璋如此之肯定,不仅赐钱帛免役免差,还御笔钦书“旌善”匾额悬其王家之门第,那么这封家书中到底写了些什么?

  家书可分四层意思,第一层是父亲王升对王轸的挂念:“岁终可至任所,不知果然乎?”第二层是王升述说了自己的近况及盼子女在身边侍奉的愿望:“若宛转仕途,则相见无日矣。”

  第三层是核心。这里,王升对王轸的谆谆告诫,着重强调三点。一是做官要廉洁奉公:“凡事须清心洁已,以廉自守。食贫处俭,儒者之常,慎勿以富贵为念”。二是要修身报国:“治民以仁慈为心,报国以忠勤为本。处己当以谦敬,学业更须勉力。暇日即以性理之书及群经留玩,自然所思无邪。”三是要知法守法:“须熟读新律,自然守法不惑。”

  好的教育必然催生好的成效。王轸后来确实也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在任甘肃省崇信县知县期间,清正廉洁、政绩突出,后提升为刑部员外郎。

  第四层写的是一件小事,但颇有意味。王升嘱咐王轸购买些土特产:“以后如果俸禄有余,便买二枚附子、一二斤川椒寄回来,但不要忘了纳税。至于其他东西,家中一概不缺,无需费心惦记。”唯恐王轸年轻,外出任职时经不住诱惑,即使是让王轸捎带点地方特产回来也特别交待“起税而来”,用心良苦啊。

  一封家书,五百余字,但每一个字都流淌着一位父亲对任职在外儿子的牵挂、思念与教诲!也让我们感受到这位父亲那份源自内心深处的家国情怀。他期盼着自己的孩子无论何时何地,都不忘廉洁,不忘报国。正因如此,让王轸耳濡目染,也最终使王升受到洪武帝的褒奖,成为明初旌贤而名留青史。

  (作者系德清县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副组长)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