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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持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2017年03月01日 08:50:11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蔡琳 通讯员 薛志珍

  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徐山村村委办公室,7家企业负责人相约而来,准备和村委会续签经济合同。新合同时限为3年,相关租金上涨5%,因为合同中各项内容都规定得很清楚,大家都表示没有异议,合同很快就续签完成。

  合同规范、制度明确,这是企业负责人对徐山村“三资”管理制度的评价。

  “‘三资’管理改革后,村里的经济合同规范了,现在我们村干部都按章办事,不仅效率高,企业和老百姓也都很满意放心”。徐山村党支部书记王秋良说,“‘三资’底数清了,公平正义的底线维护了,我们干部做起事来更有底气了。”

  近些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成为基层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柯桥区以群众需要为出发点,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完善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2009年,柯桥区在兰亭镇试点成立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公室和服务中心,开发应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查询系统”,在各村安装354台触摸屏,村民可随时通过触摸屏查询,做到“三资“事项实时公开。同时在各村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下设“三资”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村级“三资”管理的日常监督。2013年,柯桥区先后在钱清镇、平水镇试点,针对全区面上存在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出租时租价偏低、价差偏大、租期偏长,租金、税费拖欠较多等问题,通过统一资源分类分档、统一租赁期限、统一租赁价格和增长机制等对合同进行规范,并通过成立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统一交易和鉴证,规范了全区的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市场秩序。

  柯桥区纪委负责人介绍,为统一全区“三资”管理,柯桥区成立了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并设立各镇街分中心,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及产权流转交易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根据要求,村级2万元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10-200万元的工程项目建设、资产净值在2万元以上的资产转让、交易价格在2万元以上的房产及各类资产资源的租赁(承包、流转)等项目,全部被纳入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通过协议、拍卖、招投标、竞价等市场方式进行交易鉴证。在产权交易中心成立后首笔交易中,钱清镇某村的5000平方米标准厂房,经公开竞拍,获得了15万元的增值。

  此外,为了规范管理,柯桥区还要求各村“三资”管理要做到“三统一”,即统一租赁期限、统一分类分档、统一增长机制。统一租赁期限,要求根据资产资源类型,设定合同一次性签订的最长期限,原则上,厂房、仓库等物业资产合同租赁期限不超过3年,土地(杂地)不超过5年,山林、水库(水面)不超过10年。对基础投入较大、见效周期较长的项目,赋予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统一分类分档,即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分类分档设定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的指导价格,实行最低限价;统一增长机制,要求在有效期合同内,以保值增值为前提,以原有价格为基数,综合设定逐年增长比例,确立了村级资产资源的保值增值机制。

  柯桥区纪委负责人表示,推进深化“三资”管理改革重建了农村“三资”价值体系,既规范了村居干部的用权行为,更增强了干部群众的信任基础。一些长达30年甚至更久的合同得到了统一规范,切实增强了集体经济发展后劲。改革前全区各村(居)年合同金额为40196万元,而改革后则达到51997万元,净增近1.2亿元,增长率达29.36%,平均每个村(居)增收达31.9万元。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