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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问题立项监督,开启监督执纪问责“新模式”

2017年02月28日 10:52:53 浏览量: 来源:浙江党建网 作者:本网记者 蔡琳

  新常态下,纪检机关如何履职尽责?突出问题如何重点查办?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基层纪委特别是派驻机构监督难和难监督的问题?

  为此,浙江多地通过对重点问题进行立项监督,保证了监督的计划性、规范性,将纪检机关的监督责任稳稳的扛了起来。

  突出问题重点查

  日前,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箬蓬村将非本村失地农民九华乡凉棚村郑某某作为参保对象上报。经衢州市纪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组查实后,该参保对象被清退,相关人员被问责。

  2016年以来,该市针对群众反映较大的失地农民参保情况开展立项监督,发现制度不够健全、执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等共性问题及材料缺失、信息涂改等个性问题26个。目前,已督促查实违规参保对象44人,清退36人,挽回直接损失118万元;对2名责任人予以免职并调离工作岗位,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18人,并督促建立健全了相关监管机制。

  这是衢州市各级纪检机关针对突出问题立项监督执纪,扛起监督责任的一个事例。

  焦点问题早介入

  对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早介入,是立项监督工作的一个重点。

  在江山市农村基层党员专项监督中,上余镇李坪村多位村民反映的问题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违规接受旅游安排,还涉嫌侵占村集体资金。

  “农村资金、资源、资产是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一定要查得清清楚楚!”通过挨家挨户上门走访后,工作人员了解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最终,查实该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村委会主任龚某等非法占用集体土地未批先建村办公大楼,接受工程承建方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村集体资金等违纪问题。上余镇党委分别给予李某、龚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涉案的其他4名村干部和2名党员分别被诫勉谈话。

  在立项监督执纪的过程中,衢州市纪委注重运用“四种形态”进行处置。据统计,去年以来,衢州市各级纪检机关通过立项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973人,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740人,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197人,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0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

  规范立项监督检查

  坚持问题导向,规范立项监督检查内容。衢州市紧盯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落实,将“六项纪律”执行、主体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廉政风险点防控、巡视巡察问题整改等内容列入立项监督范围。截至目前,市县两级纪检机关共立项145个,开展监督检查979次,发现各类问题5139个,已整改4082个。           

  前不久,绍兴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也制定了《立项监督工作细则》。在立项监督范围上,明确围绕“七类事”开展立项监督: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推进情况;“六项纪律”的执行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措施执行情况;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权力运行的关键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腐败易发的风险点和群众关注的焦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意见和责任制检查考核以及日常监督检查等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细则》要求立项监督应运用好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成果,实现信息共享,把整体监督和单项监督、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按计划督办和随机抽查结合起来,及时分析梳理各方监督信息,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