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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思南原县长张延高一审获刑7年:为多家房产公司项目谋利

2017年01月19日 11:30:02 浏览量: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寇启伟

  张延高 资料图

  日前,贵州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思南县原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原县长张延高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延高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万元;张延高所退赃款96万元,收缴机关追缴的赃款145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延高在2011年10月至2015年间,先后担任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等职,主要分管财政、住建、国土等领域的工作。期间,张延高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房开公司的项目谋取利益,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41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延高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时任思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的职务之便,为来思南开发房地产的思丰、和谐、军安、多维、安顺等公司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5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现金共计241万元,其行为侵害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遂作出如前判决。

  张延高简历

  张延高,男,土家族,1968年7月生,贵州省印江自治县人。

  1985年8月——1989年9月,印江县木黄中学、新业中学教师;1989年9月——1991年7月,贵州省铜仁教育学院中文专业学习;1991年7月——1997年3月,印江县木黄中学教师;1997年3月——2000年6月,印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2000年6月——2002年11月,印江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2002年11月——2003年3月,印江县中坝乡党委书记;2003年3月——2007年12月,印江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公室主任;2007年12月——2011年9月,印江自治县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2011年9月——2011年12月,思南县委常委、副县长提名人选;2011年12月——2015年4月,思南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政府常务工作);2015年4月——2015年7月,思南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贵州省思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2015年7月—— 2016年3月,思南县委副书记、县长,贵州省思南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兼)。

  2016年3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