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犯受贿罪被判刑14年
四川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犯受贿罪被判刑14年
2017年01月18日 10:50:33 浏览量: 来源:新华社 作者:吴晓颖
记者从正在成都召开的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获悉,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犯受贿罪获刑14年。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在法院工作通报中说,全省法院依法严惩贪贿犯罪,2016年共判处贪贿、渎职侵权案件2078件2793人。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惩处力度,依法判处刑罚人数同比上升41.18%。
其中,资阳市委原书记李佳受贿案,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8日一审宣判,认定李佳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
王海萍说,今年全省法院将继续坚持严惩贪贿犯罪,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同时继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继续探索提升审判公正效率的改革路径。
责任编辑:张东红 [网站纠错]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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