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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领导干部怎样被“朋友”拉下水

2017年04月07日 09:27:43 浏览量: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陈磊 ​ 陈佳韵

  “朋友圈”不是私事

  在夏平一案中,湖北某建筑集团的一名项目经理是通过邀请夏平打牌、送现金、送名表等手段与夏平套近乎,接着两人成了“朋友”。

  吴周春是经人介绍认识了商人贺某,进而结为“朋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文介绍,贺某文化程度不高,但因仪表堂堂,出手阔绰,在广州电力系统圈内颇得人缘。贺某通过请吃喝、陪吴周春的家属旅游等手段,很快赢得了吴周春的青睐。

  吴周春视贺某为“铁杆盟友”,甘心为其在电力系统内牟取巨大利益铺路搭桥。据统计,仅在广东电网招标的物资供应这一块,4年内,贺某及其企业获得的采购合同额度就达17.19亿元。当然,贺某也成为了吴周春不折不扣的“提款机”。

  重庆市城口县人大原党组书记、主任于少东,则是老板们通过攀亲附友与其成了“好朋友”。

  于少东在忏悔书中说:“在抓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我与老板们的接触渐渐多了起来。老板们的热情和对我的支持让我十分感动。”

  “城口是个小地方,本地人之间或多或少都能扯上这样那样的各种关系。通过攀亲附友的交往,一些老板就与我们成了‘好朋友’、‘兄弟伙’。”于少东反思道,从此以后,他手中的公权力也自觉向“朋友”倾斜。

  例如,在锰矿老板汪某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后,他利用职务影响为汪某开脱减轻罪责。为此,汪某一次就送给于少东30万元。

  黎平则是被“损友”拉下水的。

  做生意的王某偶然间认识了黎平,随后,有意识地与他多接触。随着时间流逝,两人成了“朋友”。

  王某在交往中发现,平时很难约到的“大忙人”黎平,对娱乐场所却乐在其中。王某动起了歪脑筋,频繁约黎平到某夜总会唱歌,并将包括邓某在内的不同女性介绍给黎平。黎平在声色诱惑面前,忘记了党纪国法。

  为了获取更多的金钱来挥霍、包养情妇,黎平就想方设法牟取不义之财,此时,他的另一个“朋友”蔡某开始“鼎力相助”,截至案发时先后奉上贿赂款共计446万余元。

  “我在经济问题上犯错误与和蔡某的结交有着直接关系。”黎平在悔过书中反思说。

  那么,面对“朋友”的各种诱惑,一些领导干部为何不能警觉,反而执意走上腐败道路呢?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副主任杜治洲告诉《法制日报》记者,从这些现象可以看出,一些领导干部周围的“朋友”对腐败的发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正是在双方长期的不正常交往中,这些“朋友”一步步把一些领导干部“拉下水”。

  “外因仅是起到影响作用,内因才起决定作用。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才会落入所谓‘朋友’的圈套。”杜治洲表示。

  庄德水分析认为,很多人亲近领导干部,往往是看重他们手中的权力。朋友圈表面看似乎是领导干部的私人事情,但是实际上关乎公共利益。之所以出现这种不正常关系,还在于一些领导干部的权力过大,缺乏有效制约和监督。

责任编辑:张磊 [网站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