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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毕业厅官受贿只收现金,面对调查讲条件兜圈子

2016年12月20日 11:06:53 浏览量: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作者:

  “一码是一码”  与行贿人讨价还价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 有礼必收有求必应

  彭振华非常乐于交朋友、拉关系。随着职务的不断提升,他开始靠着自己的职务影响和人脉关系为他人办事,谋取利益。

  只要有请托人找到的,不论老板大小、不管实力如何,一律收钱办事,来者不拒、大小通吃。为了帮助利益关系人把项目拿到手,彭振华多次向有关部门负责人打招呼,甚至紧追不放,直至事情办成。

  而之所以这么“主动”“积极”甚至“热情”地帮人办事,这实际上与彭振华内心深处认同的“潜规则”有莫大的关系。

  彭振华从第一次谋取利益开始,侥幸的种子就已经在其心中生根发芽,认为现在的社会风气就是这样,小打小闹没有风险,做得隐蔽些不会被发现。随着职务地位的不断提升,这颗思想的毒瘤也在不断恶化。

  2007年8月,在彭振华的帮助下,青岛某水利工程建设开发总公司中标了和田河道疏浚整治工程一个标段。

  为感谢彭振华的帮助,公司新疆办事处市场部经理杨某前往彭振华乌鲁木齐的家中送给其10万元现金,并表示按照规矩应该是20万,但因为手头比较紧,就先给10万,后来杨某又先后送给彭振华5万元、2万元现金。

  2008年春天,杨某想运作一些新的水利工程,就到和田找彭振华,彭振华说:“一码是一码,以后咱们就按照规矩来。”杨某听后,就从包里拿出事先准备好的3万元现金给了他。

  面对着所谓的“潜规则”,彭振华错误地认为“拿人钱财,替人办事”是一种社会常态,不做白不做,这种思想意识一经形成,就真正成了经不起金钱诱惑的腐化剂。

  彭振华在和田地区任职期间,先后担任过多个领导小组的组长或副组长。为了个人利益,他根本不讲原则,依法依规办事、按程序办事的要求早就抛于脑后。和田地区某水库项目开始后,他更是利欲熏心,认识私营老板杨某某不久便为其帮忙承揽工程,收受其40万元好处费,并纵容杨某某打着自己的旗号招摇撞骗,倒卖工程。

  此外,彭振华还伙同时任该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陈某某接受工程业主100万元的好处费,并在其宿舍进行分赃。

  这时的彭振华,为了个人利益,已经不讲工作程序、工作方法了,什么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早就忘得一干二净,收受钱财、礼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追求物质享受,已成为其生活中的一部分。

责任编辑:楼昕 [网站纠错]